法学本科教育的性质定位再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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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49649 日期:2023-12-08 来源:论文网
[摘要] 法学本科教育的#24615;质是整个法学教学的灵魂和基#26412;出发点,为适应社会的需要和#21457;展,我们应改变传统的教学#29702;念,将法学本科教育定位于以#32844;业教育为主,培养高#32032;质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关键词] 法学教育; 职业#25945;育; 法律职业

  #27861;学教育发展的历程表明,良好的法#23398;教育离不开科学的法学教育研#31350;同步发展。与国外相#27604;,对于法律教育本身,我们#21364;缺乏系统的研究,即便#26377;这方面的冲动,往往也是研#31350;的人不专业,专业的人不#30740;究,以至我国法学教育从来就#27809;有一个稳定、科学的定位,#30001;于很少注重对于教育本身的研究和#21453;省,因而一旦出现问题,人们自#28982;就很难对于问题的起源及治理措施#26377;自己通盘的考虑和整体的设计。为#20102;使法学教育稳步快速地发展,#25105;们就得关注法学教育自身,就#24471;对法学教育的性质进行定位,因为#27861;学教育的性质是整#20010;法学教学的灵魂和基#26412;出发点,它不仅确定了法学#25945;育的职责和功能,也影#21709;着法学课程的设置#21644;学生的入学资格等问题。

  #19968;、法学本科教育性质的#20105;论

  中国#30340;法学教育虽然有着深厚的历#21490;积淀,但长期以来,由于种种#21407;因,我国的法学本科#25945;育性质一直就没有一#20010;准确的定位,法学#25945;育与法律职业时分时合。随着市场#32463;济的日益发展,法学本科#25945;育与法律职业的关系成了法学#30028;人士所关注的热点,对法#23398;本科教育性质的争#35770;也愈来愈激烈。这主要集#20013;体现在以下几种观点中#65306;

  1#12289;职业教育说。持这种观点的人认#20026;,法学本科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20859;法律职业者(本文#25152;讲的法律职业者,主要#26159;指法制运行过程中从事法律实务#24037;作的职业人员)。法学院(系)要#38598;中力量对学生进行法律技能#30340;训练,针对法律实务设置#35838;程、开展教学,要求学生要了#35299;法律,了解法律运用的必要程序和#25216;巧,培养学生的职业思维。#25972;个教学过程中对学#26415;性的探讨很少,即使有也是为培#20859;法律职业者而进行。该观点注意到#20102;法律的实践性的特#28857;,却忽视了通才教育,这样#19981;利于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12290;

  2#12289;普遍高等教育说。#36825;也是我国当前法学本科教育的#24615;质定位。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法#23398;本科教育应是一种普通高等教#32946;,即以高中毕业为招收生对象#12290;进行为期四年的学习,课程的设#32622;偏重于法学理论课,同时#36824;有相当分量的其它人文学科#12290;教学的主要任务是为学生提供系统#30340;法学基本理论知识。这种#26041;案注重了法学的理论#24605;维,有利于培养理#35770;型人才,但又与社会生活的实#38469;发生矛盾,因为社#20250;需要的法律人才是按#29031;职业人员要求的,要求毕业#29983;能及时胜任法律实务工作。

  3、平衡教育说。持这#31181;观点的人认为,法学#26412;科教育应寻求一个法律#32844;业教育与非职业教育的平衡点,#20027;张把法学的普通高等教育与#32844;业教育,甚至是升学#25945;育(研究生的预备阶段)结合起来#12290;这种观点看似兼顾了#32844;业教育与非职业教育的优缺点,但#23454;际上,我国的法学本科阶段#26159;以高中毕业生为教育对象,以#20061;年制义务教育为知识背景,因此,#22312;当前的条件下要进行如此近乎#23436;美的训练,是难以想象的,也#26159;不可能实现的。

  二、以职业教育为主,培养高#32032;质的复合型人才

  #19968;个法学专业的学生要#24819;在这有限的四年中,既完成法律理#35770;的文化修养,又能在法律实践中认#35782;社会,了解社会,以及#23436;成各种法律实践技能的训练,就#25105;国目前而言近乎神话。在此我们要#26377;敢于打破神话的勇气#21644;决心,又要结合我国法#23398;教育的现状与国际发展趋势的实际#12290;因此笔者认为我们的法#23398;本科教育最好定位#20110;:以职业教育为主,培养高素#36136;的复合型人才。

  1、法学本#31185;教育应以职业教育为主

  我国的法学本科教#32946;应重视职业教育,以职业教育为主#12290;首先这是由于法学教育与#27861;律职业有密切的联系。当前#19990;界各国(地区)的#27861;学教育综合起来,#20027;要存在三种基本模式。第一种#26159;以美国为代表的J·D(JurisDoctor)#27861;学教育模式。这是一种专门的法#24459;职业教育,旨在训练他们“象律#24072;那样进行思考”。律师资格考试是#20174;业的前提,第二种#26159;以英国、香港为代表的P·C·LL教育模式,#35813;模式要求必须在取得法律教育深#36896;文凭后才能从事以#27861;律为职业的工作。#31532;三种是以台湾为代#34920;的法律训练模式,法学#26412;科毕业生在通过司#27861;官的资格考试后,到#20854;训练所进行训练之后方可正式从业#12290;从这种三种基本模式#20013;,我们不难总结出:成功#30340;法学教育一般都是将法#23398;教育与法律职业紧密结合,即#35201;从事法律职业,就得进行#30456;应的资格考试,而能#21442;加资格考试的前提就是#21463;过系统正规的法学教育。既然法#23398;教育要为法律职业服务,那么#27861;学教育就应是法律职业的基#30784;,它不仅是一般高等教育,同#26102;更应是一种特殊的#32844;业教育。

  其次#65292;法学本科以职业教育为主,是#30001;于法律本身的实践#24615;所决定的。法律作为一种实践性#24456;强的科学,要求法律#32844;业人士不仅要有足够的#27861;律理论知识,而且还要具有#20016;富的实践经验,对此霍姆斯#19968;直认为:“法律的生命不是逻#36753;,而一直是经验。”#35201;丰富法律职业者的实践经验#65292;首先就得对法律职业#32773;的来源———法学本科学#29983;进行足够的法律职业训练和教#32946;。

  再次,法学#26412;科以职业教育为主,法#24459;实务部门的需要。20世纪80#24180;代开始兴盛的法学教育,#34429;然为我国培养了大量的法#24459;人才,但仍然满足不了法律职#19994;部门的实际需要,因此,目前#25105;国各法学院(系)的#32477;大多数毕业生都进入了法#24459;实务部门工作。但事实又#35777;明,这部分学生的绝大多数基本不#33021;马上胜任工作,实际操#20316;能力不强,有的甚至连司法文#20070;的基本格式都不知道。要适应这份#24037;作,他们还得从实践中#20174;头学起。教育与实践的错位#65292;对于教育资源和学生的前#36884;都是极大的浪费和损失#12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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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法学本科#25945;育,应培养高素质#30340;复合型的法律人才

  #27861;学本科教育既要重视职业教育#65292;又不能目光短浅,把法学本科教育#21464;成一般的律师职业培训,因#27492;我们的法学本科教育,既要以职业#25945;育为主,又要注意培养高素#36136;的复合型人才。

  第一,法学本#31185;的职业教育有着不#21487;避免的缺陷

  法#23398;职业教育虽有明显的优势(如对#27861;律职业者的培养有#31435;竿见影的效果),却也有#19981;可避免的缺陷。一方面,单纯的#27861;学职业教育会使法学教育流于#27973;薄,同时也会扼杀法律职#19994;者的怀疑和批判精神。目前,以#24066;场为导向的法学教育#27861;虽很有必要,但也#35201;防止顾此失彼。我们不能忽#35270;的是,正是由于过于关注市#22330;动向,致使现在的学校教育有简#21333;化的倾向,如一些课程#37324;仅仅注重技术操作层面上的东西,#27861;学教育变成了条文#35299;说,忽视了基本理论#30340;探讨与研究。如此#21482;会使我们的法学教育流于浅薄,造#25104;法学教育的理论型人才断层#65292;法学教育最终无法#24310;续。同时,由于法律职业教育往#24448;注重于实务方面的训练,至于学生#33021;否真正理解法律精神,#19981;能不令人怀疑。这种解说#24335;的教学所产生的形式法学,在很大#31243;度上又扼杀了法律职#19994;者必不可少的怀疑和批判精神#65292;这对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都是致命#30340;杀伤力。另一方面,单纯的职业教#32946;会阻碍法律的有效实施。所#35859;法律的实施,是指“法律规范#22312;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23454;现”,它包括法的适用和法#30340;遵守。法律要真正得以实施#19968;方面依赖于高素质的司法和#25191;法人员,另一方面也必须依#36182;于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普通#20844;民。但是单纯的法律职业教育一味#22320;造就法律实务工作者,#32780;疏忽了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30340;对象———普通公民的法律素养的#35757;练。不同性质的教育产生#19981;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法#24459;文化背景只会使司法#12289;执法人员与普通公民产生多#26041;误会,最终法律不能得到有效#23454;施,法律的威严得不到很好#30340;维护。

  当然,有人会说美国的法律职#19994;教育对于培养其他的社会工作#20154;员,也取得了一些成#21151;。但我们也必须看到#65306;他们的法学本科教#32946;与我们本科教育有别,他#20204;的学生在J D教育之#21069;,就已接受了起码的素质教育。尽#31649;如此,美国仍在如何消除19世#32426;美国法律教育的狭隘目标,使律师#21644;法官得到更广泛的发展上开展了#28909;烈讨论。如提出了或延长学年扩充#35838;程、或加强学院间的合作等#20027;张。

  第二,培养高素质的#22797;合型人才是时代发#23637;、社会进步的需要

  #25945;育是社会发展的产物,#20063;是社会发展的需要,#20219;何教育必须与时代同步。正如李#23706;清同志指出的,当#20170;世界,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19981;同学科、不同专业领#22495;的相互交叉融合日趋明显,人#25165;培养必须适应这一变化的#36235;势。所以21世纪的教#32946;必须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65292;面向世界”的办学方#38024;。

  社会的发展呼唤#39640;素质的法律人才。市场#32463;济是竞争经济,而知识经济又加#21095;了这种竞争。世界各国的#31454;争关键在于人才质量的竞争,#32780;这一切竞争的基础又在于教#32946;,正所谓:“国运兴衰,系于教#32946;”。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在#25512;动知识经济和社会发展中#30340;作用越来越重要。21世纪,一个有着近13亿人口的中国,其综合国力能#21542;与世界强国抗衡,中华民族能否#26114;然于世界民族之林,#39318;先得取决于我们能否改变传统#30340;教育模式,适应时代的需要#65292;运用素质教育的手段,培养#20986;素质高、能力强、知识面广#65292;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所以#27861;学教育应顺应时代的需求,#36816;用素质教育,造就出“高素质,#23485;基础,懂法律、通#32463;济、有专攻,能应变#8221;的法律人才。

  第三,培#20859;高素质的复合型法#24459;人才是就业市场的需要

  复合型人才是培养#20248;秀的法律职业者的需要。中国#30340;法律人才不仅人数少,而且高素质#12289;专家型、复合型的人才尤为#30701;缺。据国家有关部门粗略#32479;计,到2000年我国需要至#23569;30万律师,40万#20854;他各类法律人才。然而现在全国仅#26377;7万专职律师,法#23448;等其他法律工作者更是严重不足。#38543;着经济的发展,金融#12289;房地产、知识产权、高#31185;技开发等法律业务和#28041;外法律业都需要跨#19987;业的法律人才,综合的教#32946;,培养复合型的人才已是大势所需#12290;而我国部分法律工作者虽然受#36807;正规的专业教育,却#20173;然无法解决法律实际问题,这与#20182;受的大学教育不能说#27809;有关系,因为单一的知识背景使他#26080;法解决法律中所涉及的社会问#39064;,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24448;往是需要多方面的专业知#35782;的。所以法学教育中任何一种#21333;一的职业教育或非职业教育#37117;是不明智的。社会的发展,需要#19968;个出色的法律职业者是既懂#27861;律,又懂科技、懂经济、懂外#35821;的高层次复合型人#25165;。

  另一方#38754;,法律人才的就业市场的#31038;会性要求我们的本科教育必#39035;是高素质的复合型教#32946;。在我国,法律本科毕业生#38500;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外,还有#30456;当一部分人走上了其它#37096;门,法学本科生到非法律部门工作#65292;这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12290;正如肖扬同志在1996年强#35843;的:随着社会主义市#22330;经济的发展和与之#30456;适应的法律制度的建立,#31038;会对法律人才的需#27714;呈现新的时代特征,法律人才不#20165;为政法部门和其它法律#37096;门所必须,而且也应成为#31649;理国家和各种社会事务#30340;主干人才。面对广阔的#23601;业现实,我们的法学教育仅关注培#20859;法律职业者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12290;因为这种管理型人才的通#25165;要求,又在客观上增加了法#23398;教育中的非专业教育成分。

  #31532;四,法律本身的严肃性与思辩性需#35201;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如果我们承认#27861;律职业者是对一种“社会疾病”#36827;行治疗的,负有特殊使命的“社#20250;医生”,那么,作为“社会医生”#30340;法律工作者,对其治疗#30340;对象———社会不甚了解,就不#20250;完成自己的使命。#25152;以法律职业者的不慎与医务人#21592;的失职相比,前者的后果更为#20005;重,因为它损失的不仅#20165;是某个个体的利益或生命,更为#20005;重的是,它损失的是法律的#27491;义、公平与威严,损失的#26159;人民对法律的期望#65292;损失的是社会的秩序和#22269;家的稳定。所以被赞誉为“社会医#29983;”的法律职业者在行使自己#30340;特殊使命中,就必须具#22791;广博的知识,犀利的目光,#36367;实的作风和勇往直前的#31934;神,而这些素质的获得如果#20165;靠单纯的职业教育是不能#23454;现的。

  一个法律#32844;业者仅仅背诵各种法律条文,#21496;法解释或熟悉一些#27861;律技术的操作程序是#19981;够的,还必须注意法律本#36523;极强的思辩性。因为再多#30340;法律条文,再熟的法律技术#65292;都不能穷尽一切法#24459;现象,所以在碰到颇为鲜见#30340;法律问题时,我们还得利用法#24459;的思辩性,利用法律素养#26469;发现问题,解决问题#65292;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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