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27861;学;教育;文化整合
近年来,关于法学#25945;育的目的、方法等问题在法学界#24341;起了广泛的讨论。这一讨论是在法#23398;专业教育的范围内进行的。而笔者#35797;从另一角度,即文化的#35282;度,针对目前我国高校的“两课”#35838;程之一的《法律基础教程》的现#29366;和应有功能展开论述,并#25506;讨这一课程的目的、内容和教#23398;方法的改革。
#19968;、现阶段我国社会文化整合的社会#22522;础
在谈“文化#25972;合”之前,对“文化”一词作#19968;些研讨是必要的。
1952#24180;,美国文化人类学家#20811;罗伯(A·L·Krober)和克拉克洪(ClydeKluckhohn#65289;合著的《文化———有#20851;概念和定义的回顾》一书,列#20030;了西方学术界从1871年到1951年80年间出现的各种#8220;文化”定义160余种,其中#23578;不包括中国、苏联、东欧#21508;国有关的种种“文化”定义。由此#21487;见,“给文化下一个大家都#33021;接受的,没有争议的确切定义,#36825;是多年来中外所有研究者的愿#26395;。然而迄今为止,#27809;有一个人能够做到。”[1](P2)
在#20013;国,“文化”也是#19968;个含义极其丰富的词语。从广#20041;上说,“文化”包括物质形态的文#21270;和观念形态的文化。如“古埃及#20154;创造了灿烂的文化”,#27492;处的“文化”不仅包括古埃及#20154;对自然、社会和人的认识,也包括#22522;于这些认识而产生#30340;活动成果,如埃及金字塔、壁画#31561;。在英文中,culture与“文化”相对应,#25351;植物的栽培、树木的#31181;植等,由此引申出教#32946;、修养、人类能力的发展、礼貌、#30693;识、情操、风尚等意#20041;。这就与中国古代传#32479;的“文化”一词所具有的“#25991;治教化”内涵比较接#36817;。尽管“文化”一词的含义繁#22810;,但它们“有一个#20849;同的本质,即强调#20154;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1](P3)给“文化”下一个定#20041;确实很难,但我们可以描述它的#22806;延,以揭示其内涵。“文化”#21253;括人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对#31038;会规律的认识,及由此而产#29983;的个体的人与宇宙、社会#30340;关系态度。“文化”也可指人#31867;有意识的创造的物质成果#12290;
那么,“文化整合”中#30340;“文化”指的是什么呢?“#25972;合”即调整,统合,使之符合一定#30446;的之意。显然,“物质成果”#26159;已然的物化存在,不可能删改、#35843;整,能删改、调整的只能#26159;观念形态的文化,即指对个体的#20154;与宇宙、社会的关系#30340;态度及作为其基础的对#33258;然和社会的认识。它的出发点#26159;:人是什么?怎样的人才符合人的#26412;性、“天道”?怎#26679;的社会———人的复#26434;关系的群体———才#26159;健康的?
#33258;上个世纪末以来,“文#21270;整合”已成为理论界使用频#29575;极高的词语,以致有人说#65292;“没有哪个时代会有这么#22810;的书生对它投入这么多的精#21147;”。[2](P2)在笔者看来,#36825;一现象的产生主要基于中国社#20250;的两个基础。
第#19968;,尽管“文化整合#8221;一词在最近一二十年才频#39057;使用,但它概括的社会现象早#22312;19世纪第二次鸦片战#20105;之后的洋务运动时就已出现#65292;当时国人奉行“师夷长技以#21046;夷”、“中学为体、#35199;学为用”。后来发展成为更深层次#30340;戊戌变法,主张君主立宪#12290;同时,更为彻底的革#21629;派的共和观念也在滋长,#24182;在20世纪中,另一种性质的近#20195;意义的国家形式又形成#12290;算起来,西方文化在中国的“侵蚀#8221;已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36825;是一项庞大的文化#36816;动。然而,由于种种#21407;因,我们并不曾理智地有效#22320;进行文化的统计、清理、统合、#31227;植。尽管很多精英分子在某些#26041;面,如“统计”或“清理”#26041;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整#20010;文化工程的统计、清理#12289;统合、移植不是某些学究们独#33258;能完成的。它不仅是一项理论#24037;程,也是一项实践工程,而#19988;是一项全社会的工程。所以,没有#20840;社会的参与是不可能#23436;成的,而我们的社会不曾系#32479;地做过这件事。
不妨#25343;一件我们时常会碰到的事情来看#12290;在法院,常常会有这样#30340;情况,上级要来人检#26597;该市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65292;市委市政府号召全#24066;总动员。于是法院每天抽#35843;部分干警,在院领导的带领下#65292;跟其他相关人员一道上街清除#27745;七八糟的广告,驱逐乞#19984;、小贩。除这些事情外,#19978;级机关还常常布置如#25277;调法官去扶贫、支教、搞社教#12289;抓计划生育、催公粮之类的任务。
中国的官僚、老百#22995;为什么会觉得如此职责不分#30340;事情属正常呢?笔者认为这是因为#20182;们已习惯于“父母官”这一#35789;对国家机关的概括。“父母官”#24847;味着官员们像父母一样#23545;不能自主的子女的“关怀”,“父#27597;官”也意味着无微不至的“关#24515;”。传统的中国人喜欢这样的官儿#12290;但在现代观念中,#36825;却是极其荒谬的事情。首先,在#29616;代观念中,平等意味着人格自主、#29420;立,而不是像一个未成年人一样被#29238;母“关怀”。其次,在现代社会#20013;,官员们的职务行为不应是出于#8220;爱”或“关心”,而#24212;出于法律的明文规定#12290;另外,无微不至的“关心”也意#21619;着无所不至的干涉,这在现代#27665;主政治中是不能容忍的。#20294;在中国人的潜意识里,行政长官#23601;是一切,这确实源#20110;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12290;于是市委市府理所当然地可以指#25381;自己辖区内的一切机构。#26377;人说英国的议会除了不#33021;把男人变成女人,没有#20160;么办不到的事。而在中国#20154;的观念里,行政长#23448;也有类似的通天术。于是现实#20013;行政肆意干预司法#65292;把它作为自己的一个部门一个附#23646;机构的现象极为普遍,这也#26159;导致腐败和司法功能瘫#30186;的重要原因。
中国传统#25991;化与西方文化的冲突#22312;经济领域表现得同样激#28872;,如主体意识的淡薄、不适应淘汰#26426;制等都是其表现。
由此可见,文#21270;整合已成为社会自身发展#30340;需要。
第二,商品经济的发展,#31038;会主义市场经济体#21046;的建立,迫切需要对文化进#34892;整合。中国传统文化与商品#32463;济格格不入。但20世纪80年代#20197;来,商品经济以其强大的生命力迅#36895;发展。同时,对人们的观念、#24847;识产生剧烈的冲击。人们的权利意#35782;不断地增强,主体观念也在滋#38271;,“君子言义不言#21033;”的观念正在改变,传#32479;文化中的“礼”正被更加明确的#27861;律规则所代替。从这一角度来说,#30446;前的文化整合也具#26377;自发需要的社会基#30784;。
二、#27861;学教育应是文化整合的前沿阵地
文化无非是人们的价值#35266;、审美观、习惯等价值#30340;体系。法律本身是#19968;些规范,而这些规范是由社会#20013;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所支配的。尽#31649;法律不是文化的全部,但#27861;律反映了一个社会的#25991;化主干部分,构成一个社会#23384;在、发展的行为规#33539;及价值取向。可以说法律直接体现#20102;文化,运载了文化,#27861;律可以使文化在一定的民族扎根#65292;成为该民族的是非善恶#26631;准。在一定程度上,法律只是文化#30340;外衣、存在形式,各民族无#19981;把统治者倡导的主#27969;价值确立为法。在#29616;代社会,一方面由于人与人之#38388;的关系更倾向于由法律来调整;#21478;一方面,人们对很多的价#20540;观无法达成一致,于是#20182;们相约尊重彼此的自由,即追求各#33258;的价值的自由,这些因素都促进#20102;法律的发达。所以,把#29616;代文化定义为“法治文化”,#20174;某一角度来说是恰当#30340;。既然文化与法密切相关,文化常#24120;仰赖法的昭示,那#20040;文化的整合同样离不开#27861;这一形式的参与,而且法学#24212;是最好的参与形式,是其他#23398;科所无法替代的。这除了由#20110;法学与文化密切相#20851;外,更是由于法学另一个特点#8212;——它是实践性极强、涉及人#20204;日常生活方方面面#30340;、触手可碰的学科,法学上的#38382;题都是人们日常生活必须面对的问#39064;。尽管哲学、历史#12289;艺术等学科也是对文化的概括#65292;但它们都不具有法律那么#24378;的实践性,成为每天#30896;到的东西。正因为如#27492;,当我们用现代法律#29702;念去塑造我们的国民个性时#65292;它具有极具体的针#23545;性———针对日常生活,或经济#34892;为,或政治态度。这一工程的完成#23558;导致整个民族的意识体#31995;的变化,而不是与实践相脱#33410;的抽象的说教。
转贴#20110; 免费论文下载#20013;心由于法#23398;与文化的“亲戚”#20851;系,通过法学教育#32780;重塑国民个性、民族文化,#26089;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与#20013;国一样同受儒家文化#29071;陶的日本早已实践着这一工程。#26085;本的法学教育截然不#21516;于美国。美国的法学教育的目#30340;是培养律师,培养其法律执业能力#12290;“美国的法学院主要#20026;学生提供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30340;各种技术性训练,为此,案例#25945;学法被广泛采用,这#20351;得学生得以马上进#20837;职业训练实质性阶#27573;……”。[3](P699)在美#22269;,学生学习法律的#32467;果基本上就是选择律师#32844;业,这一教育模式#21487;称为职业教育。而日本的法#23398;教育却不这么简单。#26681;据其教学内容和方法,其#27861;学教育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19968;是类似于中国的本#31185;、研究生的学院式教育,另#19968;阶段是“司法研修所”的#22521;训,而这二者并不是彼此独#31435;的。在日本,获得法#23398;学士后,要想从事法律职业,必须#36890;过严格的司法考试,#36825;一考试的通过率约为2%-3%.[3](P700)#36890;过司法考试后即可进入司#27861;研修所学习,学习期间为两#24180;。两年期满后还有一次严格的考试#65292;这一阶段的考试大约只有10%#30340;通过率,通过者获得担任法官的资#26684;,其他人则可以做律师#25110;检察官。日本的两个阶段的法#23398;教育在内容和方法#19978;是截然不同的。第一阶#27573;是对法的基本原理#12289;内容的学习。这一阶段属文化的#23618;面,旨在促成国民对法的恰当#30340;理解,培养其对法律#30340;感情以形成法治的社会土#22756;,这一阶段的教育可称为“素质教#32946;”。在第二个阶段,即“#21496;法研修所”的培训,#36825;一阶段的目的、方法截然不同于前#19968;阶段,而与美国的法学教育有颇多#30456;似之处,即通过法律实务问题#30340;分析训练,培养学生的职业#24605;维习惯和运用法律的能力以#21450;职业道德等,因此这一阶#27573;可称为“职业教育”。从统计数#25454;来看,在日本,具有#27861;学学士学位而不从事法律职业的#20154;比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多得多,他们#22823;多在政府、公司的管理部门#12290;根据1985年对日本#32479;治集团的一项调查#65292;高级官僚中毕业于法科的#21344;压倒性多数,达67.3%.[3](P703)为什么#26085;本的法学教育不同于#32654;国而分为“素质教育”和“#32844;业教育”两个阶段?#24182;且保留大量受了法#24459;教育的人在政府管理部门?#20107;实上,日本那些大量的具有法#23398;学士学位而在政府#25110;其他管理部门工作的人#23545;日本法治的建设起了非常重要的作#29992;。因为他们受了现代法#30340;精神的熏陶,并把这些精神#24102;入国家、社会的管理中#12290;他们的价值取向影响#30528;管理对象的切身利益,于是他们#30340;管理对象不得不基于这#20123;价值取向而预测自己的行为,调#25972;自己的行为,这些#20215;值观也就成为社会的主导性价值。#36825;就带动了整个社会的思维#26041;式的变迁———由传统的#20754;家的价值取向转向法治#30340;价值取向。
为什么美国#30340;法学教育没有“素质教育#8221;一环?关于这一点#65292;理由很简单。因为日#26412;所体现的“素质教育”塑造#30340;内容就是法治文化。#27861;治文化的基因为日本本#22303;所缺,于是要进行“文#21270;补课”。但法治却#26159;在欧洲本土萌芽壮大#30340;,自古希腊时代就有法治的传统,#21518;来又较早地发育了#27861;治文化的经济基础—#8212;—商品经济。后来,法治文化#38543;着欧洲在北美的移民也#25193;散到了美国,甚至#33719;得了更深更广的发展。所以#65292;法治意识是欧美的根本性文化,而#21247;需人为的移植、栽培。
中国是儒家文化的发祥地#65292;商品经济的发展晚于#26085;本也落后于日本。因#20026;中国更长期更全面地受到儒家#25991;化的支配,而儒家文化常常与法#27835;文化相异、甚至相反。所以,#26085;本的法学教育的实践是值得我们深#24605;的,我们要做的文化整合工作#20063;比日本更艰巨、更广#27867;。
民族#30340;文化就是民族的价值取舍、#24605;维方式。人的价值观、思维方式是#22312;后天环境中耳濡目#26579;、自觉或不自觉地形成的。但#36825;并不意味着人不能有意识地去改#21464;它。而用异域的价值观#12289;思维方式去替换已有的价#20540;观、思维方式就叫做“文#21270;移植”,其整个清理、统合#30340;系统工程就叫“文#21270;整合”。人类发展到现在,人#30340;观念、思维方式形成#30340;因素除了家庭及社#20250;环境外,更为重要的莫过于教育#12290;当然,教育只是一种手#27573;。我们既可以通过这一手#27573;以传统的观念和思维方式来武#35013;国民的大脑,也可以通过这一方#24335;以法治文化而为之。教#32946;本身是一项社会化#36807;程的理性工程。经挑选,人们把#31526;合社会进步的意识“填入#8221;人类的大脑,从而#20419;进人类的进步。
尽管影#21709;人的意识的因素不胜枚举,但只有#25945;育才可能是理性地、系统地针对全#27665;族的每一分子而进#34892;的。正因为如此,教#32946;最应成为文化整合的前沿阵地。文#21270;整合的前沿阵地决不是#26576;些知识分子的书屋———#23427;们只是文化整合工#31243;的设计室或指挥部。#21482;有教育才可能使整个民族在各方#38754;实现文化的系统移植或变#36801;。在这里,一方面,旧文化的行#20026;模式、成因、其反人性的一#38754;被批判;另一方面,新#25991;化产生的历史哲学基#30784;、行为模式被阐释并成#20026;国民可“操作”的思维武器。
三、作为高等#25945;育公共课程的《法#24459;基础教程》
在中国,法学教育既#26377;法律专业的教育,#21448;有作为公共课程的法律常识的教#32946;。笔者认为除了应对法#24459;专业的学生进行现#20195;法的精神熏陶外,更应充分利用#27861;律基础这门课程,广泛地实践文#21270;整合这一工程,即把《#27861;律基础教程》的教学作为#25991;化整合的广阔的前沿阵地。
然而,#30446;前这一课程的设置并#19981;令人满意。从教材的内容#32467;构上来看,由于它覆盖了包括#27861;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32463;济法、诉讼法等整个法律体系的#20027;要制度,课程设置的目的似乎#19982;中国传统的统治者对臣民#30340;要求相同,即知法、守法。循规蹈#30697;即为良民,否则为刁民。但是,#20165;凭《法律基础教程》#19968;门课就希望公民知法,这#20284;太强人所难了。事实上,即使#19968;个受了四年法学专业#25945;育的本科生,如果没有#20026;律师资格之类的“行业准入”#36164;格证而进行系统的复习的话,他们#20063;不可能真正熟练掌#25569;、运用具体的法律规范和#27861;律制度。难怪非法律专业的学#29983;在学完了法律基础之后只记得有#27665;法、刑法等名词,至于#20854;具体制度则又原物归还#32473;了老师。更要引起重视的是这一课#31243;的目标定位没有使#23398;生获得对法的全新的认识,#24418;成对法的亲切感。
#31508;者认为,正如前文#25152;言,进行全民族的文化整合势在#24517;行,而公共课《法律基础#25945;程》的教学作为阵地#26159;恰当的。但这门课程应作如下调#25972;:
第#19968;,关于本课程的目的。改变法仅#20165;是随心所欲的工具的价值定位,使#22269;民从法是义务的堆#31215;向法是自由的保障的全新#35748;识。从而形成法对其有用、#20351;其受益的对法的亲近感,并获#24471;现代文化、现代价值观体验,增#24378;其对传统文化中的糟粕的免#30123;力。
第二,关于本课程的内容#12290;在设计本课程的内容#26102;应遵循这样的指导思想,即一方面#25581;示传统文化中的重礼轻法与法#27835;文化中的法律至上的相#24726;之处,此为“破”;另一方面,#20171;绍法治文化的主体构架,此#20026;“立”。在教材内容的编#20889;上应体现这一思想。笔者认为#20197;下三方面应为本课#31243;的重要内容:
1#12289;法的概念、特征、产生条件。此#22806;重点介绍法与道德的关#31995;,这是基于传统文化中礼法#19981;分的原因;另外还有法与#25919;党的政策的关系,这是基#20110;中国只有一个执政党的原因。
2、法治#30340;现代内容。其内容因不同人有不同#29702;解,但最基本的有#19971;、八项。这些内容在传统文化中是#32570;乏“基因”的,如法律至上、#33391;法之治、程序正当、司法最#32456;、司法独立、权力制约等。每一#39033;内容应作为一节,安排#19981;少于两个课时的时间。
3、各部门法#30340;调整对象、基本原则。这一#37096;分内容设置目的主要#26377;二,一是中华法系向来是“诸#27861;合体”的,对部门#27861;的介绍可促进国民对现代法律体系#30340;了解;二是发端于西方#30340;部门法的基本原则与中#22269;传统文化有诸多不一致#12290;这一内容的设置既增加#20102;国民对具体制度的理#35299;,使其成为可“操作”的#24605;维武器,又能加深国民#23545;法的精神的把握。
第三,关于本课#31243;的教学方法。本课#31243;应大量采用案例教学法,#26082;可使用日常的被人忽略#30340;小事或政府行为,又可使用#21382;史事件如“文化大革命”等。#29992;案例展现传统文化熏陶下的行为#27169;式,分析其中的缺#38519;及其产生的根源,同#26102;阐明现代法治文化的构成、行#20026;模式。这样才能培养学生对#31967;粕文化的免疫力。从心理学的#35282;度看,如果个体对传统文#21270;只有模糊的理性认识,对#27861;治文化的行为模式又知之不#22810;,由于传统文化已成为其潜#24847;识的一部分,那么个#20307;在特定的情境中作出行为模式的#36873;择时,他只能选择#20256;统的行为模式。这正是我们目前教#32946;的缺陷。
[参考#25991;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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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章武生,等。司法现代化与#27665;事诉讼制度的建构[M].北京#65306;法律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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