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庆华,杨人懿,苏锐,程春艳,姜锷,崔冬伟,潘奕
【关键词】 医患关系 ;和谐 ;误区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医疗资源充分合理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必然途径。然而部分医务人员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过程中,错误理解和谐医患关系的内涵,违背法律精神和职业道德,不仅损害了患者权益,也将医院置于不利境地。
1 常见误区
1.1 医务人员社会角色认识有误,不合理利用社会保险资源。在医疗过程中,个别医务人员因考虑患者经济条件原因,采用不当手段为患者谋取经济利益,如提供虚假医疗文件、篡改病人收费项目等以利于病人争取更多社会保障。此举不仅损害社会保险资源的合理调配,更容易将患者和医院均置于不利境地,导致医患均成为骗保案件的被告,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1.2 规范意识差执行规章制度不严。同样因患方经济原因,部分医务人员出于为患者节约经费的理由,在未告知患方的情况下,自行决定省略一些常规检查和治疗,导致漏诊、误诊、误治,引发严重后果。
1.3 对医疗纠纷投诉过于畏惧,或对患方一味迁就,或采取不恰当“自保”措施。如在病历复印过程中,设置程序障碍,尽力阻止患者获取更多医疗文件,往往增加患方对医院的不信任,增加医疗纠纷、投诉的发生几率。在发生医疗纠纷、投诉后,不能正确评估医院责任,出于息事宁人的原因, 一味妥协、迁就、赔偿。
1.4 过度强调服务态度的重要性
服务态度对医患关系十分重要,但部分医院过于崇拜所谓“服务至上”,导致医务人员观念扭曲,失去了作为“白衣天使”应具备的安全感、信任感。
1.5 社会宣传中对患方权利渲染过度
部分社会媒体在缺乏深入调查分析和专业知识的情况下,对医疗纠纷进行不恰当的报道,对医疗纠纷相关规章制度、法律条文进行不合理解读,导致患方权利期望膨胀,在医疗过程中提出不合理要求。
2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正确途径
2.1 认识和谐医患关系的内涵,树立正确的和谐理念
和谐医患关系是现代社会对医患双方的共同要求,既要医院对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合理的医疗健康服务,尊重患者各项人身权利、法律权利,实践“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时也要求患方对医务人员给予充分信任,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法律权利,达到医患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充分表达。在实践过程中,要戒除医务人员以往“以自我为中心”、“以疾病为中心”的陈旧观念,还要防止对患方权利的偏颇认识,避免“患者是上帝”的错误观念主导日常工作。
2.2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医患双方法律意识
法律是对医患双方权益最后的保障,作为医务人员,应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充分了解医患双方的合理权利,既要合理维护患方权益,还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在医疗过程中应充分向患者介绍其合理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坚持依法行医,严格遵守各项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引导患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发生纠纷或投诉时,正确评估医务人员应承担的责任,采取合理的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利。
2.3 加大质量管理力度,切实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医疗质量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院应加大质量管理力度,确保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的落实,尽力避免医疗差错的发生。近年来,各级医院对医疗质量重视不断增加,大部分医院成立了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地提高了自身医疗质量水平,促进了医患和谐关系的发展。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需要医务人员不懈的努力,同时也需要全社会共同的行动,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实现“病有所医”的卫生事业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