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种新的药品零售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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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09514 日期:2025-07-18 来源:论文网

【摘要】 目的:设计一种新的药品零售价计算方法。方法:实行差别加价率,低价药品高加价率,高价药品低加价率。结果:按该方法计算后,生产、经营企业和患者均可受益,促使医疗机构药品结构合理化。结论:方法可行,但需行政干预。

【关键词】 医疗机构; 药品; 零售价

   为缓解“看病贵”,政府机构先后出台多次药品零售价定价规则,旨在降低病人负担,合理控制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抑制以药养医现象。“医疗机构的药品零售价”(以下简称“零售价”)直接面向病人,不论医保政策如何变化,患者个人支付的比例总是存在的,本研究试图描述一种新的零售价计算方法,以合理制订零售价,直接受益于患者。 1 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价规则衍变  最初,“零售价”一律实行“15%规则”(即零售价=批发价×1.15);后来实行“新15%规则”(即零售价=进价×1.15);之后又实行“最高限价”,即“零售价”不得高于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与进价或批发价无关;现行“双向规则[1]”,既限定最高零售价,又限定加价率,即:按最小销售单元计算,在不高于最高零售价的基础上,进价&<500元的,零售价按15%加价,进价≥500元,零售价=进价+75元。 2 新零售价规则描述与实例测算 2.1 总原则   实行差别加价率:低价药品高加价率,高价药品低加价率。  2.2 医疗机构零售价计算公式   零售价=实际进价×(1+购销差率)   或=实际进价 + 购销差额

  2.3 零售价算法
  
  (设最小销售单元进价=J)(略)

  注:* 零售价=J×1.06,若加价额超过75元,则零售价=J+75。

  2.4 零售价尾数取舍规则:

  2.4.1 单价&<=5的,“三七作五,二舍八入,保留到分”,即:1,2分舍去为0;3,4,5,6,7分都算5分;8,9分算1角。

  2.4.2 单价&>5的,“四舍五入,保留到角”,即:1,2,3,4分舍去为0;5,6,7,8,9分都算1角。

  2.4.3 看上去过程很麻烦,但计算机实现很容易,以下以VFP为例,列出程序段:…
  
  a1=str(零售价,10,3)
  
  a2=val(substrc(a1,atcc('.',a1)+2,1))

  *取第二位小数值,即“分”,以此判断
  
  if 零售价&<=5
  
  do case
    
  case a2&<3

  repl零售价with val(substrc(a1,1,9))+0.00
  
  case a2&>=3.and.a2&<=7
  
  repl 零售价 with val(substrc(a1,1,9))+0.05
  
  case a2&>7

  repl 零售价 with val(substrc(a1,1,9))+0.10


    
  endcase
  
  else
    
  do case
  
  case a2&<5

  repl 零售价 with val(substrc(a1,1,9))+0.00
  
  case a2&>=5

  repl 零售价 with val(substrc(a1,1,9))+0.10
    
  endcase
  
  endif

  …

  2.5 实例测算
  
  实例数据取自某三甲医院2008年度所使用的西药和中成药,结果如下:(略)

  3 结果分析
  
  d1~d3段品种占69.97%,原设计d1段的加价率为30%,d3段的加价率为 20%,但测算后发现零价金额过高,患者负担反而加重,经反复测算后分别设计为25%和18%,较为适宜。
  
  d1~d4段属低价或较低价格品种,单价小于100元,品种数占85.2%,金额占69.28%,是临床治疗的主流品种,利润太低生产企业不愿生产,流通环节不愿经营,适当提高加价率,加价后该段金额占69.92%,患者负担微量增加,但加价率由15%大幅提高到20.43%,可提高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信心,有利于保证医疗机构临床治疗基本用药。
  
  d5~d7段属较高价格品种,单价在100~500之间,品种数占10.8%,金额占23.82%,是临床非主流治疗品种,利润较高,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都趋之若鹜,降低加价率后,该段金额占23.3%,利润微量下降,但加价率由15%下降到9.93%。
  
  d8~d9段属高价格品种,单价在500元以上,是临床高端治疗药品,品种少,金额也小,几乎没有影响。
  
  以上实例测算,新零售价全年利润减少138 万元(患者受益),约占总利润的0.45%,对该院影响不大,说明该院药品结构合理,用药档次合理拉开,既能满足普通患者享受正常治疗,又能照顾到高收入阶层。但是,某些医院若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d1~d4段低价格品种较少,d5~d7段高价格品种较多,则影响较大,利润将明显减少。
  
  国家发展改革委曾发布“药品差价比规则(试行)”[2],强调的是剂型、规格和包装材料差价比,本研究从药品零售价高低入手,细化差别差价率,试图设计一种新的药品零售价计算方法,目的在于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患者等多方共赢,供应商能积极生产、经营,医疗机构能主动合理选用,遏制高价药品的过量使用,也是一种改革尝试。

参考文献


1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发改价格[2006]912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5]9号,关于印发《药品差价比规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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