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曲丽娜,王京阳,刘冰,卢富
【关键词】 牙周消口服液;胃火上炎;牙周炎
牙周炎是侵犯牙龈和牙周支持组织的慢性破坏性疾病,其主要特征为牙周袋形成和袋壁的炎症,是目前最常见的口腔疾病之一。牙周消口服液为本院纯中药制剂,临床用于治疗成年人牙周炎。笔者对其进行了Ⅱ期临床观察,评价比较牙周消口服液治疗胃火上炎证牙周炎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1.1.1 纳入标准
①符合《中华口腔科学》有关诊断标准[1]。②符合牙周炎胃火上炎证中医证候诊断标准[2]。③年龄在18~60岁之间。④签署知情同意书。
1.1.2 排除标准
①患有心血管、肝、肾、造血系统、糖尿病等严重疾病及精神病患者;②妊娠或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③长期使用影响牙周组织状态的药物如苯妥英钠、钙拮抗剂、环胞菌素等;④全口牙齿缺少超过10颗牙齿者;⑤不配合治疗者;⑥对本药所含药物过敏者。
1.2 试验设计
按照随机、阳性药平行对照原则进行临床试验,收集2008年7-12月本院口腔科门诊就诊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随机方法:采取随机信封法,信封表面以1-42编号,密封。纳入患者时,按信封表面编号顺序启封,按编码入组,不得更改。
1.3 试验用药及用法
试验药:牙周消口服液(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配制,京药制字:Z20063244,规格:10 mL/支);对照药:黄连上清丸(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1020229,规格:6 g/丸)。服药方法:牙周消口服液,口服,每次10 mL,日3次;黄连上清丸,口服,每次1丸,日2次。连续服药7 d为1个疗程。
1.4 观察指标
每例患者均由专人负责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第7日时,根据胃火上炎证(牙周炎)症状、体征分级量化标准给出相应的积分,主要症状、体征分级量化标准见表1,次要症状、体征(口臭、口渴口干、烦渴多饮、便秘、尿少黄、腰膝酸软)有计1分,无计0分。在治疗前和治疗第7日时分别进行血常规、尿常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尿素氮(BUN)、肌酐(Cr)、心电图及生命体征检查。
1.5 疗效标准
1.5.1 中医证候疗效标准
依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3],采用尼莫地平方法[(疗前积分-疗后积分)/疗前积分×100%]。痊愈:治疗后积分较治疗前减少95%以上;显效:
治疗后积分较治疗前减少70%~95%;有效:治疗后积分较治疗前减少30%~70%;无效:治疗后积分较治疗前减少小于30%。
1.5.2 牙周炎疗效评定标准
①基本痊愈:牙龈肿痛、口臭等症状基本消失,积分减少≥95%;牙周袋≤4 mm,探诊牙龈不出血,实验室检查结果正常。②显效:牙龈肿痛、口臭等主要症状明显改善,积分减少≥75%;牙周袋探查深度减少30%以上,探诊牙龈基本不出血,实验室检查结果正常。③有效:牙龈肿痛、口臭等主要症状改善,积分减少≥30%以上;牙周袋探查深度减少20%以上或探诊牙龈有点滴出血,实验室检查结果正常。④无效:未达到有效标准或反而恶化者。表1 胃火上炎证(牙周炎)主要症状、体征分级量化标准(略)
1.6 统计学方法
根据所有的病例报告表(CRF)建立数据库,由专门人员录入并校对,使用SPSS11.5软件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研究目的和资料的性质分别采用t检验、χ2检验、秩和检验、Ridit分析。
2 结果
2.1 一般资料
2组患者入组时人口学资料、生命体征、病史、实验室检查等一般资料相仿,具可比性(P>0.05)。治疗前牙周炎症状和体征评分、牙周袋深度、牙齿松动度等基线指标相仿,具有可比性(P>0.05)。共纳入患者42例,完成试验41例,其中对照组依从性,差脱落1例。
2.2 临床疗效
(见表2、表3) 表2 2组患者胃火上炎证候疗效比较(略)注:2组比较,P<0.05表3 2组患者牙周炎疗效比较(略)注:2组比较,P<0.05
2.3 安全性分析
2组治疗前后生命体征均无明显变化,亦未出现不良反应。
3 讨论
牙周炎属中医“牙宣”范畴,其发病多责于胃火炽盛和肾精亏虚,临床尤以胃火上炎所致多见。平素饮食不节,过食肥甘厚味,或邪热犯胃,导致脾胃运化失调,胃内蕴热。胃为多气多血之腑,牙龈为阳明经循行之地,胃有积热,一则可上冲齿龈,一则可累及血分,胃热上蒸,可引起牙龈红肿、疼痛、溃烂、口臭、口干等症状;胃火炽盛,灼伤血络,迫血妄行,则可见牙龈出血、渗血等症状。治疗应以清胃泻火为主,配合凉血解毒。
牙周消口服液由生地黄、生石膏、枸杞子等组成,其中生地黄凉血泻热、养阴生津;生石膏善清阳明胃腑实热;枸杞子可补肾、润肺、生精、益气。合用成方,既可清胃泻火,又可凉血解毒、清胃泻火,则胃火上蒸而导致的牙龈红肿、疼痛等症可解;凉血解毒,则血热妄行而导致的牙龈出血、渗血等症可解,同时兼有健肾固齿之功效。主要用于胃火上炎引起的牙龈红肿疼痛、龈缝间渗血渗脓、口渴口臭、便秘等症状,尤适用于有消化系统疾病不能口服西药的牙周炎患者。试验观察期间未发生不良反应。
参考文献
[1] 王翰章.中华口腔科学(中卷)[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1790.
[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S].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129.
[3] 郑筱萸.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S].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