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强,黄国光,顾开龙,王莹,黄信荣,王美珍
【摘要】 目的 研究社区综合干预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康复效果。方法 对广西柳江县示范区筛查发现的502例重性精神病患者采取有针对性的药物干预、心理干预、应急处置等综合性社区干预,并对干预前后患者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和生活质量进行对比分析。结果 社区干预使康复措施的落实率由干预前的50.40%上升到96.81%;患者的病情改善率由17.93%上升为42.83%;患者的全劳动力和半劳动力由12.75%上升为33.67%;干预后患者的生活质量显著高于干预前的水平(P均<0.01)。结论 社区综合干预能有效地改善、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病情,提高患者的劳动能力,使患者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关键词】 精神病;健康状况;生活质量;社区精神卫生服务
为探讨开展重性精神病社区综合干预的可行性康复措施,并评价其干预效果,广西龙泉山医院“686”项目组医务人员于2005年6月~2007年9月在对广西柳江县示范区人群进行精神病筛查的基础上,对社区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社区综合干预,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广西柳江县示范区(即拉堡、进德、成团及百朋四个镇)人口257 607人,2005年6月~2007年9月经示范区人群筛查共发现重性精神病患者507例,重性精神病时点患病率为2.84‰,并对社区全部重性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躁狂抑郁症)患者采取相应的综合性社区干预与康复措施。经过2年社区综合干预,干预期间死亡2例、失访3例,干预前后资料完整者共502例,其中,男310例,女192例;年龄(45.36±17.27)岁。对这502例患者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和生存质量进行干预前后的对比分析。
1.2 社区综合干预措施 成立监护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家属、乡村医生、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社会工作者等,对示范区的每个重性精神病人制定相应的康复方案。由经过培训的精神科专业医师对监护小组成员等进行四次系统的集体式授课或个别补课,并由每位乡村医生包干8~10名患者,至少每月上门家庭干预一次,持续时间两年。干预内容包括个别式家庭教育、家庭气氛干预、药物依从性干预、心理行为干预等,向家属提供应对技巧,对患者的行为技能和社会功能康复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①药物干预:控制发病期的症状及维持治疗,由乡镇卫生院医生进行定期家访,发放药物。②心理干预:使病人认识到自己病情的同时,鼓励不管别人怎样看待,自尊自爱,坚持治疗。医生定期对康复期的病人进行解释性支持性心理治疗,帮助病人分析有关发病的因素,提高对精神病的认识能力,增加战胜疾病的勇气。鼓励病人参加劳动、活动,指导病人正确对待生活、家庭及工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增强病人对社会心理因素的承受能力和适应能力,促进心理康复。③应急处置:对有肇事肇祸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由广西龙泉山医院派出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干预,包括药物副反应处理、言语干预、紧急药物治疗和保护性约束等,必要时采取紧急住院治疗。
1.3 调查项目及测量工具 调查患者有关的发病情况、病情、劳动能力、肇事、社区干预的措施及其落实效果等项目。采用生活质量综合评定问卷(GQOLI-74)[1]:GQOLI-74共74个题目,为多维度评定,包括躯体功能、心理功能、社会功能、物质生活四个维度,前三个维度各有5个因子,物质生活维度有4个因子,每个项目评分标准采用5级(1~5级)。评分越高,生活质量越高。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精神科医务人员于干预前后各评定一次。
1.4 统计学分析 建立上述项目的数据库,采用SPSS 13.0软件在微机上进行t检验、χ2检验。
2 结果
2.1 康复措施 通过开展社区综合干预,对患者采取药物干预、心理干预及应急处置等康复措施,使康复措施的落实率由综合干预前的50.40%(253/502)上升到干预后的96.81%(486/502),干预前后的落实率比较差异有高度显著性(χ2=278.33,P<0.01)。
2.2 干预前后精神病病情控制的状况 通过开展社区综合干预,病情改善率由17.93%(90/502)上升为42.83%(215/502),干预前后的病情改善率比较差异有高度显著性(χ2=73.58,P<0.01)。表明社区综合干预对精神病患者的病情有较好的改善。
2.3 干预前后患者劳动能力的变化 全劳动力和半劳动力的比例由12.75%(64/502)上升为33.67%(169/502),干预前后比较差异有高度显著性(χ2=61.62,P&<0.01)。表明社区综合干预对患者的劳动能力有较好的改善。
2.4 生活质量 应用GQOLI-74量表对患者干预前后的生活质量进行平行测量和对比分析,结果见表1。干预后患者的生活质量显著高于干预前的水平(P均&<0.01)。
表1 502例重性精神病患者社区干预前后生活质量的对比(略)
3 讨论
3.1 精神病专科治疗现存问题 通常人们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寄期望于精神病专科医院和单纯的医疗措施,而事实上,这种期望是难以实现的。这是因为:①与庞大的精神病患者群体相比,目前的精神卫生专业资源和服务能力是极为有限的,无法解决精神病人的基本医疗需求。②精神病人在得到医疗照顾的同时,还必须在不脱离社会环境的情况下,通过综合性的防治康复措施,才能实现回归社会的目的,目前多数精神病院很难做到这些。③不少精神病人家庭陷入了因病致穷,因穷致病的恶性循环之中,连最基本的医疗费用也筹集不到。
因此,精神病人仅仅依靠精神病院的集中收容和治疗的模式正在成为历史,社区化管理,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积极参与社区的防治康复工作,是今后的发展方向。精神病人不仅需要好的药物治疗,更需要回归社会,回归社会才有助于精神病人更好地康复。
3.2 社区综合干预的内容 目前,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医疗机构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正在建设或完善之中,这为广西精神病疾病防治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精神病社区干预是以社区为基础,动员家庭和社会力量,开展对精神病人的社会、心理和生理康复,已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重视。病人的预后及复发,不仅与药物维持治疗有关,而且与家庭及社会对病人的态度有关。社会支持能提高精神病人应付压力的能力和社会功能。重性精神病人始终潜伏着不稳定的因素,如果管理和防治措施上稍有疏忽,常会酿成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社区干预是在坚持药物治疗的过程中,帮助病人建立巩固的社会支持网络系统的一种实用的服务模式。
3.3 社区综合干预的可行性 广西柳江县示范区通过开展社区综合干预对精神病的康复措施得到改善,康复措施的落实率由干预前的50.40%上升到干预后的96.81%。目前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尚未能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服务要求,还面临着不少困难与问题,主要是精神病的防治任务繁重,卫生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卫生资源缺乏,卫生投入不足,卫生资源分配的不合理,综合效益不高。据流行病学调查发现,有精神疾患需要治疗的人数明显超过现在精神病专科医院所能提供的能力,从事精神病防治的专业人员少,未能有效地解决精神病患者缺医少药的状况。本课题通过在示范区对全人群进行筛查发现精神病患者,对患者的健康状况和生存质量进行测量,根据测量结果,为示范区的每个精神病患者制定相应的康复方案,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社区服务,控制和缓解患者的病情,促进其康复,既解决讳疾忌医的思想,患者的康复措施落实率也得到显著提高,因此,开展社区干预是可行的、有效的。
3.4 社区综合干预的特点 社区干预的显著特点是具有灵活性和实用性,病人治疗按个体化原则,大到进行工作技能的训练,就业、住房、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指导,小到出门、乘车、购物、洗手、房间清洁等日常生活训练。在与病人接触过程中,不仅仅是给予指导,而且还要观察精神病人的症状、生活能力、社会功能等全面情况,以决定下一步的康复重点。在社区康复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与病人保持经常性接触,定期随访,能及早地发现病人早期复发症状,及时采取相应对策,防患于未然,对控制症状也有其独到的优点。
付素华等[2]对精神病患者干预前后的病情改善率由15%上升为50%;对干预前后患者劳动能力的变化进行比较发现,社区干预对患者的劳动能力有较好的改善,全劳力和半劳力的比例由20%上升为60%;干预后患者的生存质量显著高于干预前的水平。黄劲梅等[3]对某社区经全人群筛查发现的336例精神病患者采取针对性的药物、心理、工疗、护理等综合性社区干预与康复措施,经过3年社区干预,结果为社区干预康复措施的落实率由干预前的63.2%上升到干预后的99.7%;患者的病情改善率由18.1%上升为43.2%;使患者的劳动能力有较好的改善,全劳力和半劳力由13.0%上升为33.0%;干预后患者的生存质量显著高于干预前的水平。本组精神病患者病情改善率由干预前的17.93%上升为42.83%;患者的全劳动力和半劳动力由12.75%上升为33.67%。本组应用GQOLI-74量表对患者干预后的生活质量进行测量和对比分析,结果显示,干预后患者的生活质量显著高于干预前的水平。
由此可见,对社区重性精神病患者采取相应的综合性的社区干预及康复措施,能有效地改善、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病情,提高患者的劳动能力,使患者的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参考文献
[1] 汪向东,王希林,马弘.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9,12(增刊):88-100.
[2] 付素华,程闯.社区干预对精神病患者康复的影响[J].中国民康医学杂志,2003,15(11):698.
[3] 黄劲梅,许家锵,蒋丽仪.精神病社区干预的效果评价[J].中国公共卫生,2002,8(2):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