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山林权属纠纷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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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69718 日期:2024-06-13 来源:论文网

  摘要针对兴国县山林权属纠纷产生的原因,提出了调处的对策,旨在为解决山林权属纠纷提供参考。
  关键词山林权属纠纷;成因;对策;江西兴国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通常称山林权属纠纷或林权纠纷。是指有关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即如何占有、使用、管理、处分以及受益权等所发生的争执,属于民事产权纠纷范畴。
  兴国县地处罗霄山脉以东、武夷山脉以西的雩山山区,江西省中南部、赣州市北部,国土总面积32.13万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4.13万hm2,占总面积的75%,是一个半山区半丘陵的林区大县。全县森林覆盖率73%,林木蓄积量589万m3。因此,明晰林木林地的权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农村全面快速健康发展,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1产生的原因
  
  一是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所致。如1952年土地改革时颁发的重复发山林证;1960年“四固定”时形成的一山多主、一主多山等情况。二是由于政策变动原因所致。如1982年林业“三定”遗留的问题。林业“三定”本意为划清山界,明晰产权,稳定林权。但有些地方在“三定”工作中粗糙、草率、坐在屋里搞定权,手指为界;有的填证马虎,对林木林地的坐落位置、四至范围、面积等记录不准确、不清楚,相邻的山林没有互相签字认可,造成山林证不符、互相争山等现象。三是由于人为因素原因所致。随着老一辈人的自然减少,加上20世纪80年代前均为集体经营,一方错把对方的山林认为是自己所有而产生争执;或因口头协议或协议人已经去世、原协议书或裁决书的词句含混不清或处理不当等而产生山林权属纠纷[1-3]。

免费论文下载中心   2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的对策
  
  一是建立健全调处体系和机制,落实责任。山林权属纠纷涉及面广,纷繁复杂,建立调处网络,健全调处机制是化解纠纷的基础。县、乡、村三级要成立相应的调处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如县政府可成立“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1名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林业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法制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林业、国土、司法、信访、法制等部门分别派1名副职或业务骨干参加。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可设在林业局。从各职能局中抽用工作人员和配置完善的办公设施。办公室人员配备,应选择那些有基层工作经验、思想素质好、不怕挨骂受气、不怕苦、不怕累,既有专业知识又懂法懂规,有一定文笔功底的年轻干部。另外,县政府要建立调处工作激励机制,从各方面调动调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调处工作所需的费用纳入县、乡(镇)两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解决调处工作必要经费。出台政策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争议调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层层落实责任。并明确规定边界山林权属纠纷实行分级负责制,要依靠村、乡、县逐级解决,力争做到“村内纠纷不出村,乡内纠纷不出乡,县内纠纷不出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4-5]。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形成调解合力。兴国县各级山林纠纷调处机构主动与各级政法委综治办、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相互协作,对重大案件要积极向上级综治办、法制办汇报案情,一起研究对策,妥善处置,并与当地政府一起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乡、镇一级要按照县政府的做法,对应成立山林权属纠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设上下互动的工作网络框架,保证全县山林土地矛盾纷争化解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三是坚持严格审查,规范调处的原则。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既要明确权属,又要使争议双方和谐相处,长治久安。因此,山林纠纷调处首先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纠纷发生的原因,严格审查分析双方的证据,准确界定纠纷的性质。对所有成功调解的纠纷均应制作协议书,明确山林的“四至”,由当事人双方实地设置固定界线,并附“四至”地形图协议书一式4份,分别由当事人双方及其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保存。对多次调处无效、双方不愿调处的纠纷,应在全面细致调查的基础上及时向政府报告,由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要保证办案质量。在完善的调处机构框架内,对每个案件,加快办结案速度;法制局要从程序、事实查证、适用法律等方面认真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召开领导小组成员联席议案会议,对案件进行“八堂汇审”,确保万无一失;各县政府依法依规行使裁决职权。坚持晓之以理与依法办事相结合。四是在调处过程中,坚持“法、理、情、利”相结合的原则。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来,兴国县绝大部分山林权属纠纷都是经调处而化解的,既维护了社会稳定,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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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杨之辉.44年积怨一朝化解[J].绿色中国,2010(5):88-89.
  [2] 李木来.山林权属争议多发原因及对策[J].农业工作通讯,2006(8):36-37.
  [3] 秦筱山.浅谈山林权属纠纷的成因及调处对策[EB/OL].(2010-03-19).http:∥www.jjiy.gov.cn/zhuangti/009/detail.php?/bib=601&wzid=4516.
  [4] 天马.攸县山林权属纠纷的类型成因及解决办法[EB/OL].(2006-09-01).http:∥www.yx988.com/list.asp?id=7854.
  [5] 蓝荣树.阳春市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的调研[EB/OL].(2009-12-12).http:∥www.yangchun.gov.cn/yangchun/article.asp?art=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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