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市失能老年人养老模式选择及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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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25759 日期:2026-01-06 来源:论文网

【摘要】 目的了解失能老年人对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院)养老两种养老模式的选择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为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对石河子市529名失能老年人进行入户问卷调查。结果20.2%失能老人选择机构养老,79.8%失能老人选择家庭养老;经Logistic回归分析,居住方式、失能时间、不良心理状况、近一年有无住院是影响失能老人养老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结论我国应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失能老人的养老服务模式,即在加强家庭养老功能的同时,积极推广以社区为主的居家养老体系,并以正式照顾为补充,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化养老相结合的道路。

【关键词】 失能老人;养老模式;选择意愿;影响因素

  据统计〔1,2〕,老年人中约有21.5%的人生活轻度不能自理,5%~8%生活中度不能自理,2%~5%完全不能自理。本研究通过对选择家庭养老及机构养老的失能老人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便为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提供理论依据。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2009年4~6月在石河子市抽取529名失能老年人。 纳入标准:①年龄≥60岁的老年人且丧失部分或者全部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者;②在石河子市居住3年以上老年人。③对于神志不清,智力障碍,无法配合完成问卷者,均由照顾者代替。分两个阶段抽样。第一阶段:考虑石河子市经济状况和老年人密度分布,抽取红山、老街、向阳3个街道,各街道随机抽取1个社区,共3个社区。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应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ADL)量表,对所抽取小区内的全部老年人群进行失能筛选。

  1.2调查工具①ADL量表:使用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ADL判定老年人的失能程度,由两部分组成,躯体活动(穿衣、吃饭、洗澡、室内活动、如厕和能否控制大小便)和日常家务活动(打电话、购物、备餐、做家务、洗衣、使用交通工具、服药和自理经济)。评定结果可按总分、分量表分和单项分界定。总分为64分,低于16分,为完全正常,大于16分有不同程度的功能下降。单项分1~4分,1分为正常,2~4分为功能下降,凡有2项或2项以上≥3分,或总分≥22分,为明显功能障碍。②自设调查问卷:问卷经有关护理专家修订,并通过30个小样本预调查验证其内容效度和内部一致性,在此基础上结合石河子市的实际情况修改而成。问卷包括:一般资料、养老状况、养老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健康状况等。

  1.3调查方法由经过统一培训调查员入户调查。在调查现场,调查员一对一询问调查,调查完毕,随机抽取5%的问卷检查,发现错误和遗漏项目及时补充更正,控制调查质量。

  1.4统计学方法使用SPSS16.0统计软件进行χ2检验、Logistic回归分析。

  2结果

  2.1一般资料见表1。发出问卷550份,收回529份,有效问卷回收率96.2%。529名失能老人中男246人(46.5%),表1影响养老模式选择的单因素分析

  2.2调查对象的养老模式选择意愿在529位调查对象中,有107位(20.2%)失能老人选择养老机构养老,有422位(79.8%)失能老人选择家庭养老。失能老人选择机构养老的主要原因:子女工作忙,在家里没人照顾(28%);自己身体不好,不愿意给子女添麻烦(37%);家庭关系不好(6%);家里的房子面积小,住不开(5%);自己不想入住养老机构,家里人送 来的(21%);其他(4%)。

  2.3养老模式的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文化程度、失能时间、不良心理状况、近一年是否住院是影响养老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以机构养老和家庭养老方式为因变量,以单因素分析中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为自变量,在引入水准α=0.05、剔除水准β=0.10情况下,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见表2。表2影响养老模式选择的Logistic回归分析

  3讨论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敬老养老的道德规范和文化传统,家庭实行老年人的照顾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一项权利,以家庭为主的非正规照顾系统提供的养老模式目前仍然是中国主要的养老方式,即使是失能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也不例外〔3〕。本次研究显示,文化程度越高、失能持续时间越长的失能老人越趋向选择机构养老,说明失能老人受教育水平往往会影响他们对生活方式的选择,受教育水平较高的失能老人更有现代理念倾向,更倾向于拥有相对独立的生活空间,特别是失能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导致失能持续时间长短不一,失能老人为了不给子女增添生活和心理上的负担,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本次研究还发现,不良心理状况和近1年是否住院也是影响失能老人养老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无论失能老年选择家庭养老或是机构养老,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家庭的照顾功能正逐渐弱化,面对长期卧床的老人,子女深感力不从心,难以承担长期照料老人的责任,还有一些老人因子女去世或是无子女,面临家庭照料资源枯竭的危险。当家庭成员无法承担全部或部分老年人的照料服务时,必然期待社会及社区提供照料服务和指导,以弥补家庭照料功能的或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4〕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服务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和社会为不同需要的老人提供不同的服务,实现了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居家养老与社区服务相结合。对失能老年人而言,可以根据失能老人的特殊需要可以提供上门诊疗服务、家庭体力劳动服务(打扫、洗衣、购物等)、洗澡服务、帮助穿衣、就餐服务及救助服务等,这一方面缓解了照料者的压力,另一方面可以使失能老人不离开家庭,就可以享受到服务与照顾。由此可见,社区上门服务是支持家庭养老功能的有效手段,而真正享受到此类服务失能老人的比例并不高,这有待于老年照料护理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就我国人口老化的趋势来看,机构养老也有很大的潜力和前景。养老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福利院(敬老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其中老年公寓主要是为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提供自助式养老。养老院主要根据自理程度的不同,收取不同的费用,对失能老人收取的费用最高。虽然各类养老机构拥有失能老人生活的设施条件和具备相关专业技能人员,可以为不同类型、不同需求的失能老人提供专业化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但是对养老机构不了解,不认同以及养老机构本身服务不全面、收费较高是影响失能失能老年不选择机构养老的主要原因。这些决定了机构养老在一段时间内只能作为一种补充形式为失能老年人服务。因此,对于失能老年人来说,最佳的选择是拓宽以社区照料为主的居家养老功能,既从分利用资源又节省资金,同时还满足了家庭、失能老年人的多方位需求。目前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模式应该是在加强家庭养老功能的同时,积极推广以社区为主的居家养老体系,并以正式照顾为补充,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化养老相结合的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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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韦懿芸,颜艳,王多劳,等.中文版SF-36在社区老年人生存质量评价中的应用〔J〕.中南大学学报,2006;31(2):217-8.

  4田君叶,刘均娥,岳鹏.我国空巢老人养老及社区照护的现状与展望〔J〕.中国护理管理,2008;8(7):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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