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合氯醛给药途径在64排CT气管成像中的临床应用

论文价格:0元/篇 论文用途:仅供参考 编辑:论文网 点击次数:0
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116341 日期:2025-09-25 来源:论文网

【摘要】 目的 探讨口服法和灌肠法应用水合氯醛对支气管异物患儿进行CT检查时的镇静效果。方法 将425例应用水合氯醛镇静的支气管异物患儿随机分为两组:口服法给药212例,灌肠法给药213例,观察两组患者镇静效果。结果 口服组显效160例,有效29例,无效23例。灌肠组显效193例,有效12例,无效8例。两组之间比较差异非常显著(P&<0.01)。结论 对于支气管异物患儿做辅助检查时,灌肠法使用水合氯醛的镇静效果优于口服法。

【关键词】 儿童 ;支气管异物 ;水合氯醛 ;64排CT

 小儿支气管异物为耳鼻咽喉科急诊,患儿往往需行多排CT检查以帮助临床医生诊断,在进行多排CT检查时,常常哭闹、躁动,不配合操作,大多需要水合氯醛镇静后进行检查,而水合氯醛既可以口服给药,又可以灌肠给药,本研究就两种镇静方法的效果进行比较。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取2008年3月~2010年3月支气管异物患儿425例,均行64排CT检查。其中男224例,女201例,年龄1~5岁,平均2.6岁。将425例支气管异物患儿随机分为两组,口服组212例给予口服水合氯醛,灌肠组213例给予水合氯醛灌肠。两组患儿的性别、年龄、病程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P&>0.05)。

  1.2 方法

  1.2.1 口服组遵医嘱用10ml注射器按每千克体重0.5ml(年龄大于3岁,总剂量不得超过1 ml/kg),抽取10%水合氯醛,取下针头,从患儿嘴角缓缓注入,随即口服温开水20ml,或将水合氯醛与饮料混合后直接口服,患儿入睡后立即进行检查。

  1.2.2 灌肠组遵医嘱用无菌注射器按每千克体重0.5m抽取10%的水合氯醛,连接头皮针(头皮针管较肛管或一次性尿管细,对患儿刺激性较小),将头皮针针头剪去用石蜡油润滑头皮针管前端3~5cm,排尽头皮针管内空气。使患儿俯卧位将头皮针管轻轻插入患儿肛门3~5 cm,缓慢推入药液以利于药物吸收。推注完毕,拔出头皮针管后用手纸按压肛门5min,并抬高臀部以防药液流出。

  1.3 镇静效果判断标准 显效:用药后10~15 min患儿入睡,顺利完成检查;有效:用药后60min内入睡,能配合检查,有时有躁动现象;无效:呈兴奋状态,不能完成检查[1]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2 结 果

  口服组显效160例,有效29例,无效23例;灌肠组显效193例,有效12例,无效8例。两组有效率比较,差异非常显著(P&<0.01)。

  3 讨 论

  小儿支气管异物为耳鼻咽喉科急诊。患儿诊治过程中除了必要临床诊断之外,往往还需要借助于多排CT检查以辅助诊断,因此由于患儿哭闹、躁动,配合操作,大多需要药物镇静,多采用10%水合醛镇静。它是一种作用温和,效力强且比较安全有效镇静催眠药,是二氯乙醛水合物,消化道或直接口服药均能迅速吸收,并迅速分布至脑及其他组织。要用于顽固性失眠及对其他催眠药效果不佳的患儿。10%水合氯醛吸收后在体内还原为三氯乙醛,对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强,药效比较温和,无药物不良反应,患儿入睡30~60 min清醒后无思睡或头昏不适。本研究结果显示,灌肠法的镇静效果明显好于口服法(P&<0.01),可能因为患儿气管异物病史,刺激呼吸道引起呛咳,以及水合氯醛口感辛、苦、涩,口服药物吸收少所致;采用灌肠治疗安全,无明显不良反应,操作简便,价格低廉,麻醉时间短;对于其他年龄段的患儿,对口服给药与灌肠给药可接受性及其镇静效果的差异性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口服10%水合氯醛后,个别患儿在睡眠的同时出现喉鸣声,多数在服药30 min后出现,年龄越小越明显,喂奶时喉鸣声更明显,有时可造成误吸。药物作用消除后,喉鸣一般也可随之消失。故服药后患儿应侧卧,保持呼吸道通畅;在药效未消除之前少进食或不进食,并观察呼吸情况;严格掌握给药剂量和方法。

  文献[2]报道应用水合氯醛可发生过敏反应、休克和死亡。尽管本组未发现不良反应,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检查对象多为门诊患儿,所以给药前应详细询问其用药史和过敏史,并做好记录;用药后应密切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发现异常,迅速通知医生,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综上所述,儿童水合氯醛灌肠给药较口服给药制动效果好,安全性高,且具有操作简单、方便等特点,因此儿童做64排CT辅助检查时建议使用水合氯醛灌肠镇静。

参考文献


 [1] 周红娣.水合氯醛两种给药途径在婴儿听力检查中制动效果的比较[J].护理研究,2005,19(7C):1357.

  [2] 吴 健,叶 伟.水合氯醛致过敏反应1例[J].海峡药学,1999,11(2):73.

如果您有论文相关需求,可以通过下面的方式联系我们
客服微信:371975100
QQ 909091757 微信 37197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