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在阐述我国农业水价历史沿革及现状基础上,分析了现行水价政策对灌区的影响和水价不能按成本收费原因,提出了水价改革建议:加强宣传和教育,充分认识水资源危机紧迫性,为水价改革奠定舆论基础;准确估计农民的可承受能力;认真地剖析现行水价政策的利弊,制订科学的水价办法;制定合理的水价目标,分步实施;将用户作为主体参与水价的改革。
关键词:农业水价 改革 节水
一、灌区水价的沿革及现状
1、沿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水费经历了多个历程,灌区的水价也随之发生变化。1965年之前,供水不收费。1965年,水利电力部制定了《水利工程水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虽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但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未能在全国执行。由于长期采取无偿供水或低价供水政策,导致水利工程维修管理、设备更新费用严重不足,许多单位连简单的再生产都难以维持,同时不利于合理用水和节约用水,造成严重的水资源浪费。为此,前水利部1982年2月向国务院呈交了《关于核定水费制度的报告》,报告指出,制定水价应以供水成本和利润为依据。1984年7月,中共中央书记处纪要提出“要修订水费标准,拟定全国征收水费的原则,对提高水费以后发生困难的地区和部门,要进行补贴,宁可将水费补贴在明处。”1984年冬水利电力部拟定了《重新核订水利工程收费制度的暂行规定》上报国务院,1985年7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并以国发[1985]94号文《关于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全国遵照执行,此后许多省市都对供水成本进行了测算,并拟定了水费改革方案,自此,灌区的水价收费有规可循,并逐渐步入正轨。
地区 |
水价 |
地区 |
水价 |
地区 |
水价 |
地区 |
水价 |
北京 |
2 |
天津 |
4 |
河北 |
7.5 |
山西 |
6.18 |
内蒙古 |
2.3 |
辽宁 |
3 |
吉林 |
3(综合) |
黑龙江 |
2.4 |
上海 |
1.5 |
江苏 |
1(综合) |
浙江* |
1.5 |
安徽* |
4.2 |
福建* |
3.5 |
江西* |
1.6 |
山东 |
3.22 |
河南 |
4 |
湖北* |
4 |
湖南* |
3.2 |
广西* |
3 |
海南 |
1.7 |
四川 |
3.1 |
贵州* |
2 |
云南 |
2(综合) |
西藏 |
|
陕西 |
3.9 |
甘肃 |
3 |
青海* |
4 |
宁夏 |
0.6(自流) |
新疆 |
1.8 |
重庆 |
3(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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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行水价政策对灌区的影响
三、水价不能按成本收费原因分析四、水价改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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