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江汉—洞庭平原聚落的变迁及其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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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73371 日期:2024-07-20 来源:论文网
  1 研究对象的界定
“聚落”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出现很早,《汉书·沟洫志》:“民耕田之,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逐成聚落”,其基本涵义指乡村居民点。近代以来,多个学科展开了有关聚落的研究,聚落的定义因此有多种表述。具体到本文的研究,聚落是人类所有居住地的通称,包括乡村和城镇两大基本类型。影响聚落变迁的因素有多种,政治、经济、人口、民族、宗教、自然等等,本文所关注的环境,系指通常意义上的地理环境,它不是单纯的自然现象,而是包括人的叠加因素。
江汉—洞庭平原地域范围的界定,迄今没有统一的标准,本文主要依据地貌类型来确定,大致以平原外围50m等高线为界,西起枝江,东至武汉,北达钟祥、安陆,南迄长沙,面积约6万km[2]。
有关传统聚落与环境关系的研究,着眼于历史时期江汉—洞庭平原的为数不多,仅有《两湖平原城镇发展的空间过程》[1]、《长江流域住区的形成与发展》[2]、《湖北沙市地区河道变迁与人类活动中心的转移》[3] 和《常德市域城镇体系发展的历史基础》[4] 等若干文章,研究还相当不足。本文试图从文献与考古资料出发,宏观把握宋元江汉—洞庭平原的地理环境特点,分析聚落的基本类型、空间分布和发展趋向,探讨聚落变迁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了本区人地关系的基本特征。
  2 聚落变迁的主要特征
  2. 1 平原中腹出现较多小型聚落和散落型民居
以江汉平原中部腹地沌水两岸为例,见于南宋陆游记载的基层聚落自东向西依次有新潭、下郡、八叠洑口、归子保、纲步、毕家池、紫媚、东场、鸡鸣、湛江[5]。它们插花式分布在平原中腹,规模不大,但比较稳定并逐渐发展。如下郡“有二十余家”,归子保“有十余家”[5],纲步最初仅是“孤灯一点”[6],数年后发展为“有二十余家”[5]。个别腹地聚落的规模较大,汉阳鹦鹉洲至沌口之间的金鸡洑即“如小县”[5]。
  2. 2 新增若干县级治所聚落
唐末五代江汉—洞庭平原共有27个县级治所,北宋时新增了6县1监:宝泉监(今武汉市境内)、玉沙(今湖北洪湖、监利之间)、建宁(今湖北石首市境内)、潜江(今湖北潜江市西北)、临湘(今湖南岳阳市东北)、桃源(今湖南常德市桃源区)和善化县(今湖南长沙市境内)。南宋以后,除建宁县降为镇外,其余没有变动,至整个元代,基本保持原有格局。(参图1)。
附图
图1 宋元江—洞庭平原聚落分布示意图
Fig.1 Settlements Distribution of Jianghan-Dongting Plain in Song-Yuan Period
  2. 3 大型聚落鄂州取代江陵,占据首位
鄂州与江陵是江汉—洞庭平原发育较早的两个聚落,但直到隋唐,江陵是整个长江中游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宋代以后,情况发生变化,鄂州城不断发展,江陵城则变得停滞。两宋之交,江陵遭受了严重的战乱,人口锐减。与之相反,鄂州城在南宋获得了前所来有的发展,“市邑雄富,列肆繁错”[5],加上州城附近延绵数里的南草市,构成“沿江数万家”[7] 的“一大都会”[5],成为“六道财计之所总,七萃营屯之所聚”[8] 的中心聚落。入元代以后,鄂州持续发展,政治地位日趋而上,至元十一年(1274年)设置荆湖行省,治所定在武昌路,即宋时鄂州,自此以后,武昌便一直保持了江汉—洞庭平原区最高行政中心的地位。整个明代,武昌是湖广布政司的治所。清朝分湖广布政司为湖北、湖南两省,长沙作为湖南省会与湖北省会武昌南北分治,但本区的首位中心聚落仍是武昌,统辖两省的湖广总督便以武昌为驻所。至于江陵,仅是武昌治下的一个中层聚落,规模、地位、影响皆不能与武昌相提并论。[1] 直至今天,这种格局仍大体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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