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蒙古牧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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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73308 日期:2024-07-19 来源:论文网

清代的蒙古是当时国内的主要牧业经济区。当然,这是一个为使用而生产的自然经济区域。但同时又是一个为买卖而生产的区域,这就产生了商品经济①。市场源于社会分工,牧区生产的特点自然会引起广泛的商品交换,并对国内市场的形成产生一定影响。因此,随着蒙古牧业经济的发展和与内地经济联系的扩大,逐渐形成和发展的清代蒙古牧区市场,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清代的蒙古牧区市场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受到多种因素的推动而形成的。首先,清政府推行怀柔方针,在经济上实行比前朝松弛的政策,比较有利于这一区域市场的形成。我国北部历来是游牧民族出没,繁聚之地。自秦汉以来,中原地区的汉族政权对北方游牧民族在政治上、军事上无不严加防范。明朝立国后,尤为如此。而且在经济上也只是实行“浮往薄来”的贡市贸易政策。加之明中叶以来,皇帝多不视朝,宦官擅权,边吏利用马市各饱私囊,限制贡市人数,致使蒙古地区人民“焚无食,釜无市”,怀怨殊深,纷纷入塞骚扰,边境日无宁时。入清后则不同于明朝,清朝统治者始终把同娴于骑射的蒙古各部结盟视为不可动摇的国策。清朝统治者不仅在政治上对蒙古贵族宠以高爵,在宗教上尊崇蒙古人信奉的黄教,在感情上,除通婚联姻外,而且在经济上采取了比较重视和扶持畜牧业和农业的发展,扩大边市贸易和允许内地商人到蒙古牧区经商的政策,从而十分有利于蒙古牧区市场的形成。清政府规定札萨克蒙古族“图利容留民人开垦地亩典与民人者,照隐匿逃人例”治罪,“口内居住旗民人等不准出边在蒙古地方开垦地亩,违者照例治罪”②的政策,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牧地的作用。清政府还将蒙古原有各部分为若干旗,并以旗为单位固定牧场,规定不得随意“越自己所分地界,肆意游牧”③,这一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原蒙古各部封建主之间为争夺牧地发生无休止战争和减少了蒙古各部移牧迁徙的不安定状况,使蒙古人民获得了一定的和平安定环境和生计养息的时间。清政府还采取赈济形式帮助遭受兵祸或自然灾害的一些蒙古部族克服困难,渡过灾荒。康熙二十七年(1688),喀尔喀三部举族被迫南迁,清政府曾“发归化城独石、张家二口仓储,并赐茶布牲畜十余万以赡之,暂借科尔沁水草地使游牧”。乾隆十一年(1746),蒙古郡王东凌拜多六旗被灾,清政府除赈以米茶外,又赏乳牛、羊等,以繁殖牲畜。对于农业,康熙时曾从内地派人到蒙古“教之树艺,命给之牛、种”④。康雍年间还鼓励汉人出边种地。清代内地人民迁往蒙古地区者无确切统计,据《大清会典》卷978载:“喀喇沁三旗,自康熙年间呈请内地民人前往种地,每年由户部给予印票八百张,逐年换给,……此项印票竟成具文”。光绪《承德府志》卷27载:“直隶、山东、山西人民出口耕种谋食者岁以为常,……东自八沟,西至土城子一带皆食田直隶山东无业贫民,出口耕种者不啻亿万,此汉唐宋明所无”。由于蒙古地区汉族人口的迅猛增加,清政府为了加强统治,维护封建秩序,雍正时相继设立了归化、古北、张家、八沟、多伦诺尔、独石、四旗、塔子沟、绥远、喀喇、喀喀和屯等10厅。乾隆以后,随着社会矛盾的日益尖锐,清朝统治者对可能引起动乱而又越来越多的人户流迁甚为不安,于是竭力企图用严酷手段制止流迁,曾宣布蒙古地区“除现存民人外,嗣后毋许再行容留民人多垦地亩”,但实际上已是禁而难止了。对于贸易,清政府早在入关前就开始了关外与蒙古牧区的贸易。入关后,除允准边口和京师互市贸易活动,康熙时,在平定准噶尔内乱中,又实行了允准商人随军贸易的政策。尽管清政府出于民族隔离政策的需要,对内地前往蒙古牧区的商人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诸如需申请院票,并在库伦、科布多、多伦诺尔、乌里雅苏台、恰克图等地设官监督督,但比起明朝来说,政策仍然是比较宽松得多,是有利于牧区市场发展的。

  其次,清代蒙古地区畜牧业和农业的发展,为牧区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蒙古是我国辽阔的单一畜牧经济区,牲畜为蒙古主要资源。大致骆驼产外蒙古,马产察哈尔,青海蒙古多产牛、阿拉善多产羊。自康熙时建旗划定牧区后,各旗均能较有计划地使用牧场,牧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皆有明显改进,打井搭棚筑围较过去增多,各营亦多能固定下来。特别是漠南半牧区,由于农业的支持,一般都贮备干草,以村落为单位将若干块草地,划为草甸子,(草场)秋收就地盘垛,解决了冬季饲料问题。清代蒙古牲畜无准确统计。康熙帝曾就马政之成功不无矜色地说:“宋明之时,议马政者皆无善策牧马唯口外最善。今口外马厂孳生已及十万,牛则六万,羊则二十余万。”⑤苏联学者兹特拉金在《游牧民族的社会经济史若干问题》一文中,曾就18至20世纪蒙古社会各阶级牲畜占有情况作过比较,认为“蒙古富有的和上层的人物所拥有的经济,典型的平均为3000—4000匹马,60130—8000只羊,600—800头牛,400—600峰骆驼”,亦即王公贵族牧主平均占有大小牲畜数在1万至13000头只之间。一般牧民要养活5口之家,“需要13头牛,90只羊,3峰驼,17匹马”,亦即牲畜数在100头只左右。这个估计与《乌里雅苏台志》所载:“富者驼马以千计,牛羊以万计,即赤贫之家亦数十只,以为糊口之资”,大致吻合。

蒙古漠南地区的农业约在16至17世纪已有一定基础,厄鲁特蒙古也是很早就有了农业。但蒙古农业土地的开发到耕地分布的基本定局,则完成于清代前期和中期。当然清代蒙古地区农业的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原因。清初,满洲贵族在华北圈占土地,广大农民被夺去家宅土地。土地幸免未被圈占的农民,也因国内战争和沉重赋役,纷纷破产,四出逃生。于是,一批批破产农民便流入蒙古地区开荒种地以维持生计。去塞外开荒种地农民以山西、河北、山东、陕西等省人最多。下面是道光初年科尔沁部和郭尔罗斯部垦地统计:

年代      招民人   垦熟地(晌)

道光二年 科尔沁达尔汉王旗   200户   2000晌

道光三年 科尔沁卓哩克图王旗  255户   3184晌

道光三年  宾图王旗     103户   1546晌

道光四年 郭尔罗斯札萨克公旗     2700晌

道光六年 科尔沁卓哩克图王旗 760户

       1318户   9430晌

(资料来源: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978)

  由于农业的发展,清政府还在哲里木盟、卓索图盟和昭乌达盟等地建立了谷仓储粮达44万石。清代蒙古地区特别是漠南的经济,在农、牧并存,互相调剂的条件下,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从而为牧区市场的形成创造了物质条件。

  再次,清代蒙古地区驿站的设置,为牧区市场的形成提供了交通上的便利条件。清代以前,我国驿站的设置多限于中原内地,边疆地区只是局部。入清后,仅在蒙古地区设置有交通干路15路,台站230多个,可达恰克图、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等地。在辽阔的草原,驿路密布,台站林立,为历代王朝所无。而且台站规模一般较大,对人力、畜力、物力多能综合利用,这也为历代王朝所不及。漠南站每驿牲畜总数达数十头(只),漠北更多些。驿站组织系统亦比较严密,实行由理藩院为主、兵部为辅的双重领导制,基层台站设司员、章京、领催、骁骑校等职。大体说来,内地商人到蒙古经商有以下几条通路:经多伦诺尔可达漠南锡林郭勒、察哈尔、昭乌达、呼伦贝尔、喀尔喀车臣汗部、土谢图汗;经张家口可达漠南乌兰察布、饧林郭勒、察哈尔、昭乌达、喀尔喀库伦、恰克图、科布多、漠西新疆北部;经归化城可达漠南乌兰察布、伊克昭、阿拉善、额济纳、喀尔喀蒙古库伦、恰克图、乌里雅苏台,唐努乌梁海、科布多、漠西新疆北部、塔尔巴哈台。

复次,恰克图国际市场的开阔,促进了蒙古牧区市场的发展,雍正五年(1727),根据中俄两国签订的《恰克图界约》,确定中俄两国商人在恰克图进行边境贸易。八年(1730),清政府在中俄边界的蒙古地区建立了买卖城(恰克图中国市圈)。乾隆以后,恰克图贸易进入鼎盛时期,并与南方的广州相互辉映,成为清代南北两大水陆码头。这一国际市场的开阔,对蒙古牧区市场来说,不仅开辟了一个贸易窗口,而且起到了调节、活跃市场的作用。

  清代蒙古牧区市场的贸易形式及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其一,旅蒙商是牧区市场的主要商人。内地商人到塞外经商。历史较久,大约汉代已经出现。但是经政府允准,大批内地人出外经商则始自清代。清政府规定:凡由直隶出口者,在察哈尔都统或多伦诺尔同知衙门领取院票;凡由山西出口者,在绥远城将军领票。该票书写商人姓名、货物及所往之地、起程日期。清代旅蒙商人数无确切统计,估计可达二三万人,下面是蒙古部分集镇旅蒙商户统计:

  商号数

    

  资料来源

面铺140座

乾隆四十一年(1776)

档案 军机处录副

面铺80座

乾隆四十一年(1776)

档案 军机处录副

晋商12家

康熙年间

《内蒙地志》

恰克图

商店60余家

嘉庆年间(1799)

档案 刑部

乌里雅苏台

铺房1000余间

《乌里雅苏台志》

多伦诺尔

坐贾1000余户

《蒙古志》卷3

  这些旅蒙商根据牧区市场的特点,采取了许多灵活机动的经营手段,而获得了成功。例如,创办于康熙年间的大盛魁商号,专门组织销售蒙人所需商品和采购蒙古畜牧产品。这个商号销售商品主要不是靠开设铺面在柜台上做生意,而是采用人称“货房子”的骆驼队在草原上进行流动贸易。“货房子”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批发“货房子”包括帐篷1顶、商人和驼工20余人,骆驼和马200多头,狗十几只。每顶货房为一个销货单位,到指定的盟旗将货物成批赊销。专做零售业务者,驼队大小视商品情况,有时只用一二头或三五头骆驼,驮少量货物,走串到蒙古人住的毡房做买卖。为了做好对蒙人的贸易,大盛魁商号对从内地购进商品规定有几条原则:(1)必须按照蒙古人的习惯和要求组织货源,如蒙人喜饮砖茶,它就自设茶庄进行加工,保证质量。(2)从手工匠铺进货,必须以质量第一,选定以后,世代包买。小手工业铺户资金发生困难时,给予借垫。小手工业铺户难得取到这样大的包买主,自然保证质量,按时交货。(3)对蒙民和喇嘛需要的专用商品,实行专门订货,不随意采购。如蒙靴、马毡、木桶、木碗和喝奶茶用的壶、寺庙喇嘛用品,都是选择工匠,特别订制,以保证商品齐全,质量可靠。因此大盛魁商品信誉极高,蒙民只要见大盛魁记商品,就争相购买。大盛魁销货方式就更为特殊了。他们抓住牧民对某些日用商品的急需心理和牧民手中缺乏现银的特点,采取赊销办法。甚至到期亦不收取现金,而是以牧民的畜产品折价偿还,然后再将这些畜产品远销内地,获取双重商品利益。因为是赊销就要计算利息,即以商品赊销金额为本息,加上利息,折合为牲畜或皮张,到期用实物还本付息。这样,大盛魁又获取了一项高利贷的利息收入。尽管这个办法剥削很重,但由于保证了牧民日常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解决了牧民产品的及时销售,所以颇受牧民欢迎。对于蒙古王公贵族奢侈生活的特殊需要,大盛魁亦全部包下来,满足供应,从而又获得了蒙古贵族的欢心。至于赊销债务是否能全部按照收回,大盛魁并非全凭个人信用,而是使用一种“印票”。凡赊购商品者,须持地方官负责担保并加盖地方政府印章的印票。印票上写有:“父债子还,夫债妻还,死亡绝后,由旗公还”。这样,大盛魁就不怕放债收不回来了⑥。兹将大盛魁商品流通程序图示如下:

大盛魁在蒙古牧区市场的经营方式是很有典型意义的,它反映了清代蒙古牧区市场旅蒙商经商的特点。

  其二,蒙古牧区市场的商品突破了区域范围。由于蒙古牧区单一经济的特殊性,使这个市场需要的商品多是长途贩运而来,售出的商品多是长途贩运而去。内地运到蒙古牧区市场销售的商品,主要是民生用品。包括茶、布、绸缎、药材、蔗糖、烟叶、麦粉、陶器、铁锅农具等。这些商品的产地,分散在全国各地。如茶叶多产于福建、安徽、湖北;蔗糖多产于江浙、两广;布匹、烟叶、陶器多产于河南、江西、山东;麦粉、金属日用品多产于河北、山西、陕西等地。这些商品的运输,可谓长途跋涉,水陆兼程。以福建武夷茶来说,它由福建崇安县过分水关,入江西船山县,在此装船顺信江下鄱阳湖,穿湖而过出九江口,入长江,溯江抵武昌,转汉水至樊城(襄樊)起岸,贯河南入泽州(山西晋城),往潞安(长治),抵平遥、祁县、太谷、忻县、大同、天镇达张家口,再入塞抵达蒙古各旗。其商品数量亦相当可观,如乌兰察布岁入砖茶20余万方、糙米2000余石、油麦800余石。蒙古地方为买而生产的商品以牲畜(马、牛、羊、骆驼)和皮张为大宗。这些商品在牧区市场成交后运往内地。如蒙古羊有数种,每年可成交后运内地数百万头。马的成交额亦挺大,乾隆时察哈尔马岁销江省各营1000余匹⑦。乌兰察布盟销往内地的成交商品有驼马牛10万余头,羊皮40余万张,此外还有皮毛、蘑菇、药材等。随着漠南蒙古农业的发展,粮食、粮食制品在牧区市场成交后也源源不断运往内地。康熙时,“大都京城之米,从口外来者甚多”,⑧而且价格便宜。乾隆时,热河一带盛产米谷,“内地商贩前赴采买者甚多”⑨。归化城附近盛产粮食,归化城则成为粮食交易和转运地。漠南粮食多以黄河运至潼关、韩城,供秦晋两省需用。山西太原、寿阳,陕西同州都有从归化贩运来之粮食。粮食制品也运往内地,如山西寿阳需用之酱,上者出太原省城,次者出归化城⑩,蒙古牧区市场还转售内地商品来贸易需用物资。雍乾时,乌里雅苏台每年把内地茶1000箱运到古城贸易米面。这种转售一直延续了60年。由上可见,牧区市场又是一个与内地经济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民族贸易市场。

其三,具有一定规模的集镇和集市贸易形式。集镇贸易形式的特点是,经常、集中、成交额大,比较典型地反映了蒙古地区的商品市场发展状况。如归化城在乾隆时已成为蒙古牧区第一大商业城镇,该城“居民稠密,行户众多,一切外来货物先汇聚该城囤积,然后陆续分拨各处售卖”⑾。当时,“牲畜交易约有数处,其马市在绥远城,曰马桥;驼市在副都统署前,曰驼桥;牛市在城北门外,曰牛桥;羊市在北茶坊外,曰羊桥;其屠宰牲畜,剥取皮革,就近硝熟,分大小皮货行,在城南门外十字街,俗呼为皮十字”⑿。牲畜市场的严格划分,充分显示出牲畜市场规模之大。另外,从清政府在归化城设置税收机构上,亦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个问题。干隆二十六年(1761),因归化城地方“商贾云集,诸货流通,而蒙古一带土产日多,渐渐成行市”⒀,遂奏请于该城设置税卡。“其所设四处栅栏,南栅系杀虎口孔道;北栅通山后部落喀尔喀札萨克等处;东栅通察哈尔蒙古八旗;西栅通乌拉特鄂尔多斯地方”⒁。从四处栅栏的税收范围可以看出,归化城是当时联结察哈尔、喀尔喀、鄂尔多斯及内地的重要贸易信道亦是蒙古牧区的商业枢纽,民族贸易中心。昔时不过一小镇的多伦诺尔,自乾隆时已经气人家鳞比,衡宇相望”,成为蒙古牧区第二大商业城镇,其贸易有马、牛、羊、骆驼等,尤以马市最盛,成交额以千万计。包头城商业自乾隆时亦始发达,其商店大多在东西两街,而西街又较东街繁华。兹将该城部分商店名称列出如下:

    开办时间   商号名称

     乾隆  三义公

     乾隆  丰昌

    嘉庆   东顺成

    嘉庆   源茂升

    嘉庆   祥盛号(祥盛瑞)

    嘉庆   广昌永

    嘉庆   复信魁

    嘉庆   义和公

    嘉庆   仁义全

    嘉庆   广盛魁

    嘉庆   祥盛元

    嘉庆   义成元

(资料来源:《北方民族关系史论丛》第1辑第127页)

乌里雅苏台,台市在城西距三里许,有铺房千余间,商民二三千”⒂。科布多城建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有东、西、南三门,“门外有关厢,长里许,俱系商铺”⒃。其商庄分京庄、山西庄,亦有俄商在此行销本国之货。其贸易以砖茶、洋布为大宗,其余为绸缎、铜铁、瓷器及日用杂货,俄商行销之物以糖、铁器、布匹为大宗。库伦城汉蒙分区而住,19世纪初亦成为蒙古牧区一个较大的商业城镇,为外蒙古地区商业批发和零售中心。恰克图中国市圈——买卖城是与俄罗斯进行贸易的重要市场,该城到18世纪末,有商店100余家,其中较大商店37家。

  另一种重要的贸易形式是定期的集市,寺庙和兵营周围往往成为集市的中心。每逢集市之期,商人和牧民不远千里赶来进行贸易,使寺庙或兵营周围顿时成为闹市,其贸易额亦很大。兹将部分庙会列表如下:

  庙会   所在地

甘珠尔庙   呼伦贝尔

大板   巴林右旗

经棚喇嘛庙   克什克腾旗

贝子庙   锡林郭勒盟

准噶尔庙   鄂尔多斯

百灵庙   乌兰察布盟

南寺   阿拉善旗

额尔德尼昭   外蒙古

丹噶尔寺   集宁口外

王呼勒   外蒙古           6月后

城镇和集市贸易的发展,表现了蒙古牧区的商品经济正冲破游牧自然经济的禁锢,走向了广阔的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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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古牧区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对清代的社会经济产生了一定影响,亦带来了一些新的因素。首先,旅蒙商通过在牧区的商业活动,获取了巨额利润,积累了大量的资本。旅蒙商在蒙古牧区进行的销售茶布等日用品和收购牲畜皮张贸易,是一项获利很大的买卖,有的商品利润超过成本的数百倍。如前所述,他们把内地商品赊销给牧民,再将牧民的畜产品运销内地获取双重商品利益,又通过赊销折算利息获取了高利贷收入。下面是旅蒙商在商品交换中获取高额利润示意图:

自然,旅蒙商在蒙古牧区市场进行的是一种不等价交换。蒙古地区的商品贸易,“自昔未尝通货币,……其以物易物,习以为常”⒄。这种以物易物,多以砖茶为一般等价物,但这种交换,不能看作是使用价值的直接交换,也不能看作是劳动力的直接交换,而是以货币价值为背景的,是省略了货币转换过程的商品交换。兹将其商品交换值列表如下:

  

  

资料来源

顺治13年(1656)

库库和屯(归化)

茶叶14包=白银1两

《蒙古中国俄国》1153页

康熙 14年

津本台吉营地

骆驼1峰=20—25卢布

《蒙古中国俄国》1370页

(1675)

(约指车布登)

1匹=20—25卢布

康熙

杭爱山西北陀罗海

1斤=羊1只

《圣武记》108页

  

10斤=牛1头

康熙 27

(1688)

  喀尔喀

1只=15索尔秘鲁货币单位

《清史资料》五、115页

  科布多

砖茶1块=银5钱

(佚名)《考察蒙古日记》

  北蒙古

绵羊1只=12—15块砖茶

普尔热瓦斯基《蒙古和唐古特地》

  

资料来源

康熙48年(1709)

秫米1石=银2钱

《清圣祖实录》卷240

小米1石=银3钱

清中叶

12只1岁绵羊=母马1头

转引自《民族关系史论丛》第101、94页

15只1岁绵羊=普通马1头

32只1岁绵羊=公牛l头

砖茶1块=1只1岁绵羊或3张羊皮

1匹=银1两2钱

牛犊1头=银1两2钱

  喀尔喀

  察哈尔

青海蒙古

1峰=银30—35两

1匹=银12—15两

1头=银12—15两

1只=银2—3两

1峰=银40两

1匹=银15两

1头=银15两

1只=银2—3两

1峰=银25两

1匹=银25两

1头=银7—10两

1只=银1—15两

《蒙古志》卷3

  乾隆以后,有些旅蒙商携带元宝到蒙地进行交易活动。于是,蒙古牧区除仍以茶、羊为交换折算标准外,在一些较大的商业城镇,如库伦、恰克图等地,开始用元宝做为商品交换的价值尺度。旅蒙商正是通过在牧区市场进行的不等价交换,获取了巨额利润。如大盛魁商号在蒙古牧区市场每年周转额达银1000万两以上,总财产达银3000万两以上,3年分红一次,每股可分红银1万两以上,另外还积累了巨额公积金。大盛魁在极盛时期,蒙古王公和广大牧民几乎全是它的债务人⒅,每年仅利息可收回折合马7万匹,羊50万只⒆。创办于乾隆年间的包头复盛公商号,极盛时在包头有四五百职工,19处门面,时有“先有复盛公,后有包头城”之说。复盛公三年一结账,按股分红,每股可达银二三千两,财东山西祁县乔家有13股8厘7毫5,每股按银2500两计,每账可得银34688两,数额亦相当可观。有人把旅蒙商大盛魁、元盛德的财富作了番估计。据说:大盛魁可用50两重元宝铺一条从库伦到北京的道路,元盛德可使骆驼在这条路上排成两行。

  其次,清代蒙古牧区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使蒙古地区弃牧经商、弃牧运货和弃牧为农之人大量增加,正在改变着社会人口结构和经济结构。蒙古地区原是单一的游牧经济区,“自昔……商业以是而困”,但随着清代蒙古牧区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有不少蒙人弃牧为商。他们或同汉商合伙分红取利,或自筹资金独立经营,还有极少蒙商从事长途贩运。如《科布多事宜》载,已有科布多商人及各部落蒙古,往巴里坤古城贩卖米面货物。《清稗类钞》载,蒙人之皮张、药材、奶酪等物在北京市场很受欢迎,为此,清政府专门在御河西岸设立里馆,在安定门外设立外馆,接待蒙古来京客商。另外,还有许多蒙人与汉人合作共同经商。牧区市场的扩大,又推动了运货业的发展,有许多蒙人弃牧为运。如库伦城“人烟稠密,口三万余,……土人以运货为生,或打牲猎营”。《清稗类钞》亦载:“赴蒙商贩,皆以牛车载货赴库伦,辄联数百辆为一行,昼则放牛,夜则始踏,一人可御十车,铎声琅琅,远闻数十里,御者皆蒙人,暇则唱歌”。此外,还有相当多的蒙古牧民抛弃了游牧生活方式而转为农业生产者,尤其漠南蒙古,牧民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由流动牧民成为定居农民。在一些城镇里,出现了不动产所有者和苦力、妓女、季节工、运输工、店员等。

  再次,推动了蒙古牧区和内地茶叶、皮毛等加工制造业的发展,我国制茶技术历史悠久,如蒙人喜喝的砖茶制造技术,已有200多年的历史。砖茶开始称帽合茶,是由人工脚踩制成椭圆形茶块,因形状与旧时的帽合一样而名。每合重量正料7斤11两至8斤不等,每3合1串。清中叶时,帽合茶发展为砖茶。旅蒙商在湖北羊楼洞一带建有数十家砖茶加工作坊。其制作法,有人记述是:“其压制法极为幼稚,置茶叶于蒸笼中,架锅上蒸之,倾人模型中,置木架压榨器中,借杠杆力,压榨之,移时,在模中托出,放于楼上,听其自然干燥[20]。蒙古牧区的手工业原是游牧业和农业的副业,它的存在和发展是建立在游牧经济基础上的,主要是为游牧经济服务的家庭手工业,把现成的毛皮、奶类等畜产品加工制成皮袄、马靴、毛毡、毛绳、乳酪等日常生活必需品,供日常需用,尚谈不上有手工作坊或手工业中心。17世纪末,汉族手工匠人不断涌入“塞外谋生”。起初这些工匠,绝大多数是春至秋归,称为“雁行”客户。随着牧区市场的扩大,逐渐在当地定居下来,开设手工作坊,从事熟皮、制毡、制鞋、酿酒、榨油、制作酱油、制作蒙古包、首饰、鞍具、法器等,也有部分蒙古牧民转入手工业。这个时期蒙古地区的手工业,无论生产规模,手工技术都有所扩大和提高。

  总之,清代蒙古牧区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反映了该牧区以其丰富的牲畜、畜产品等资源,密切了与内地经济的联系,过去那种牧区经济与内地经济孤立与半孤立状态已经结束。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加上地理环境的影响,因此单一的牧业经济区,正是内地商品推销的最大市场,同样游牧区又以内地为其商品最大销售市场。可见,清代的蒙古牧区市场不仅是区域市场,而且又是一种区际贸易。这种贸易无疑是清代统一的国内市场形成的重要步骤,也是这一时期清代国内市场发展的重要特点。纵观清代

蒙古牧区市场的脉络,横观它与内地经济的联系,其意味是很深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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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经君健《试论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本质联系》,《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

②③ 光绪《大清会典》卷979。

汪鸣銮《隋銮纪恩》,《小方壶舆地丛钞》第一帙。

乾隆《口北三厅志》。

孔祥毅《清代北方最大的通事行——大盛魁》,《山西文史资料》第34辑。

宫中档,乾隆朝20年4月尹继善:“江省各营仍照例出口买马1000余匹”。

《清圣祖实录》卷240康熙48年11月庚寅。

乾隆《口北三厅志》卷5,田赋志。

光绪《续修寿阳县志》卷10,风土。

军机处录副巴延三《查明归化城税务情形》。

《古丰识略》卷20。

军机处录副巴延三《查明归化城税务情形》。

⒁《古丰识略》卷20。

⒂《乌里雅苏台志》。

⒃《科布多事宜》。

⒄《蒙古志》卷3。

见吕洛青《大盛魁印票简介》,《山西文史资料》第29辑。

见刘景平等《内蒙自治区经济发展概论》。

《国际贸易报告》第5卷第5期,《茶叶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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