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小蚕共育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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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数:**** 论文编号:lw202370269 日期:2024-06-19 来源:论文网

  摘要分析当前泗阳县小蚕共育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生产实际,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为泗阳县小蚕共育技术的推广应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小蚕共育;存在问题;改进措施;江苏泗阳
  
  小蚕饲育好坏是决定蚕茧是否丰产、稳产的关键,而养好小蚕的关键则在于能否组织好小蚕共育工作[1]。笔者根据多年的蚕区生产工作实践及泗阳县的小蚕共育现状,探讨如下。
  1 小蚕共育存在的问题
  1.1共育规模萎缩
  一是以集体为主的共育体系基本解体。泗阳县在20世纪80年代及90年代初,由上级投资扶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小蚕共育体系,全年平均小蚕共育率达到95%以上,但在1993、1994年的蚕桑低潮中,共育体系几乎全面崩溃,大多数共育室被改作他用或因无力维修而破漏不堪,小蚕共育率也由原先的95%以上降到低谷时的30%左右,蚕茧全年平均产量也由原来共育高峰时的30.25 kg/张下降到低谷时的27.35 kg/张。近年来,虽经努力,共育率也只达到60%左右。二是重视春蚕共育,忽视夏秋蚕共育。由于春蚕相对稳定,使夏秋蚕生产风险加大,从而形成了目前蚕农普遍重视春蚕,轻视夏秋蚕的局面。据泗阳县2005—2009年5年的共育率调查显示,春蚕平均小蚕共育率为83.2%,夏秋蚕平均共育率仅为17.1%。
  1.2共育管理水平偏低
  一是共育人员素质不高。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蚕农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年富力强、文化素质较高的蚕农大多数跳出蚕桑生产,流向其他产业,加之连续多年的行业低潮影响,也有一部分有较高养蚕水平的农民将目光转向其他产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小蚕共育能手。二是共育制度不健全。目前相当一部分共育室没有固定的共育组长,都是临时安排,难以保证共育水平,同时也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如人、财、物管理无章可循,共育技术标准执行不严格,缺乏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难以调动共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共育设施不全。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和资金投入,很多共育室形同虚设。据泗阳县2009年春季对全县原来上级投资兴建的共育室进行调查,目前有57.2%被挪作他用,17.9%报废,仅24.9%的共育室尚能使用,但配套设施不全,如贮桑室、消毒池、地火道等,甚至被损坏。
  1.3共育技术水平不高
  一是共育的小蚕不齐、不壮。50%以上的共育室共育的小蚕由于补催青等措施不到位,饲养操作粗放,造成小蚕发育不齐、不壮。二是蚕头不足。由于收蚁、除沙等技术不能很好把握,使减蚕率偏高,蚕头数得不到保证。三是共育成本偏高。据调查,共育至3龄分蚕,一般收费都达到15元/张左右。这些因素严重影响了蚕农的热情,使蚕农失去对共育小蚕的积极性。
  2改进小蚕共育的主要措施
  2.1多种形式并举,扩大共育规模,提高小蚕共育率
  “养好小蚕一半收”,只要有利于提高小蚕共育规模的措施和做法,都应该积极引导,大力推广。根据农村蚕桑指导工作的经验和全县蚕桑生产现状,有以下4种共育形式值得大力推广。
  2.1.1鼓励扶持以养蚕能手为核心的企业化共育。这种形式要求共育户——“企业”有较为完善的共育室和共育设备,企业主有一定的管理经验,较高的小蚕饲养技术水平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并以优质共育树立其“企业”信誉,取信于蚕农,从而给“企业”带来效益和生机。但这种形式的共育有一定的风险,只有在技术、管理、共育条件完全具备的情况下,才能大面积的推广,同时共育规模以共育设施、管理水平、技术手段而定,以便于操作、提高共育质量为前提。
  2.1.2积极引导蚕农采取自愿结合的联户共育。这种共育形式以蚕农自愿结合为前提和基础,由参与共育的农户自主协商,选择条件较为完善的小蚕室为共育室,由技术较为全面、协调能力强的蚕户牵头,在相互信任、相互协作、费用均摊、统一运作的基础上共同搞好小蚕共育[2]。对这些蚕农自发组织的共育室,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加以引导,如共育地点、共育设施、共育规模等情况要及时登记备案,以便形成规模,方便指导。如裴圩镇和平村,是泗阳县联户共育的试点村,现有经改建的共育室87个,共育室面积1 723 m2,由于是自愿结合,矛盾少,成本低,效果好,共育质量好,加之引导正确,这种共育形式已在该镇全面普及。2009年全乡共育率达92.3%。这种自愿结合的联户共育,以共育10~30张为宜,在重点蚕区,对参与共育的农户,要积极引导,鼓励蚕农对共育设施按炕房化共育标准进行改造、维修、添置。

免费论文下载中心   2.1.3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实行集体共育。在集体共育基础较好的地方,应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原有的共育室。这种共育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视共育规模,以村、组或多村、多组为共育单位,选择一位责任心强、懂技术、会管理、蚕农信得过的同志为共育室长,村、组干部、蚕农参与监督和管理。该县王集镇赵庄村原先修建的8个共育室由于管理好,蚕农信任,每年都正常共育,年均共育率均90%以上。这种形式共育涉及面积广,且多带有行政命令的成分,故对共育的蚕农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以优质服务、优质共育、合理收费取信于民,只有这样,集体共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才有生命力。
  2.1.4投资少、效果好的室外大棚共育。一般新蚕区或蚕室缺乏的地方可以选择大棚共育,利用原先的育秧棚也可投资兴建,一般采用地火道加温,有条件的可采用电加温,用草帘调节光线,同时可保温。由于搭建方便,投资少,泗阳县张家圩镇部分蚕农采用这种形式共育小蚕效果很好。
  2.2强化培训,普及技术,提高共育水平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推广科学技术,提高共育人员素质是保证共育质量的基础。为此,应把养蚕技术的普及推广贯穿于小蚕共育的全过程。一是加强对小蚕共育的技术指导。县乡蚕桑站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共育期间,要深入共育室,解决共育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对企业化小蚕共育和集体共育要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各项技术指标落到实处,从而使共育的小蚕苗齐、蚕壮、头足[3]。二是加强对共育人员的培训。要坚持定期培训,持证上岗。要拓宽培训内容,既注重技术培训,又注意管理知识、管理经验等,提高共育队伍的整体素质,并注意新老交替的衔接,这是搞好小蚕共育的坚实基础。
  2.3精心组织,加强管理,提高共育质量
  严格的管理是共育室的生命线。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由村组干部和共育组长、群众代表组成的共育领导班子,强化对小蚕共育的领导、监督、考核[4]。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共育室规章制度,加强对共育室人、财、物的管理,同时要引入激励机制,奖优罚劣。还要制定一套易于操作的小蚕共育技术标准、小蚕共育考核合格标准和共育室共育费标准,并将收支情况公布,接受蚕农监督。
  3

参考文献


  [1] 万从芹,杨成平.浅谈如何搞好小蚕共育[J].蚕桑茶叶通讯,2010(2):22-23.
  [2] 钱星光.浅谈蚕儿发育不齐的原因及对策[J].蚕桑茶叶通讯,2010(1):19-20.
  [3] 王志浪,陈善楼.小蚕共育技术要点[J].吉林农业,2010(7):196.
  [4] 周月琴,谢月琴,姜柳燕.浅谈小蚕共育的技术要点[J].农家之友:理论版,2010(3):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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